网络图片
金某夫妇不顾消防管理法规,私自将房屋隔成多间出租,不料发生火灾致租客死伤。1月22日,路桥区人民法院以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1年;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金某和陈某夫妇是路桥人,为使自家老屋能获得更多的租金,他们将位于路桥区新桥镇五丰路的二层楼房用三夹板隔成7个房间出租给张某等20人。
去年5月18日,新桥镇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对该出租房检查时发现该处为木结构老屋,存在二楼出租给多户、房间用三夹板隔离、无灭火器、无应急灯、电线无套管等多项消防安全隐患,故下达《出租房存在安全隐患告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之后,金某夫妇购置了2台灭火器、1盏应急灯,并将部分电线套管,但考虑到购买水泥砖等材料改造隔间等需要挺多钱,就一直拖着,未对三夹板隔离、木结构楼梯及木结构老屋二楼不允许出租等隐患进行整改。在相关部门对其房屋实施了断电措施后,金某竟偷偷撕去封条打开电闸,使得租客可以继续居住。
去年7月10日凌晨,该出租房发生火灾,致使租住在二楼的张某当场死亡,另有3人在跳楼逃生时受伤。经鉴定,3人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7月10日,金某夫妇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金某、陈某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鉴于被告人已赔偿受害人部分经济损失且取得谅解,故依法予以从轻判决。
原标题: 三夹板做隔断 一屋变多屋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