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岁的叶某是个清秀宅男,平时见了女生都脸红,却迷上了网络直播。为了打赏女主播,他三次盗走朋友账号里的钱,两次站上了被告席。昨日,叶某因犯盗窃罪被仙居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叶某是仙居城关人,高中毕业以后就跟随父母在温岭打工。由于性格内向,休息时间他就宅在宿舍上网,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接触到了一个直播平台,并喜欢上了其中一个女主播。为了获得主播的关注,叶某开始狂刷礼物,听着主播念自己的名字,他心里有些飘飘然,越来越沉迷于此。每个月,他的工资都砸在了给主播“送礼”上面。
去年3月23日,正好赶上主播生日,叶某想刷礼物讨主播欢心,但是手头没钱,便把主意打到了朋友张某身上。此前,叶某向张某借过淘宝账号购物,并且知道了张某的密码。随后,他登录张某的支付宝,将张某账户里的7016元转走,并将交易记录删除。这些钱大多数给主播刷礼物,部分供他玩游戏。
两天后,发现自己支付宝被盗的张某马上报了警。听说好友报警后,害怕的叶某向家人坦白了真相,他在家人的陪伴下到张某家中道歉并退赔了张某的损失,想着大家都是好友,张某便原谅了叶某,还特意写了一封谅解书。因此,叶某只被法院判处罚金6000元。
事后,想到张某害自己被关进派出所,叶某气愤难平,又登录了张某的支付宝转走了1700元给主播刷礼物,当晚就被张某发现。第二天,叶某就跟姐姐一起赶回仙居向张某道歉,姐姐哭着恳求张某的家人并赔偿了2500元。
家人本以为受了两次教训,叶某应该不会再犯。不料,去年10月10日,直播平台举办主播大赛,为了给喜欢的主播冲榜,叶某又把主意打到了张某身上。凭着对张某的了解,叶某试出了张某的支付宝密码,将里面的4435元转走。
2天后,事情又败露了,张某要求叶某两天内还钱,否则就会报警。没钱还债的叶某不敢告诉家里人,想着张某应该不会不顾友谊报警抓自己,便关了电话打算等发工资了再跟张某联系。
10月14日,联系不上叶某的张某愤怒地报了警。案发后,见叶某如此沉迷网络主播,屡教不改,深感失望的叶家人决定让叶某自己承担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为叶某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原标题: 为打赏女主播 19岁宅男屡屡盗刷朋友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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