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记者从台州市人大有关部门了解到,近日台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项决议,在巩固大气污染防治的成绩基础上,确保台州市空气质量评价稳居全国前列,“十三五”末城区彻底告别医药化工等生产性恶臭。
台州市环保局提供的数据表明,截至去年11月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AQI指数优良率为92.5%,同比上升2.6%;市区环境空气质量AQI指数优良率为90.1%,同比上升1.5%,全省排名第四。同时,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6%,全省排名第三。
“2016年,台州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硕果累累,医药化工行业整治提升、能源结构调整、工业废气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城市扬尘防治、大气总量控制等方面都得到落实。”台州市环保局生态办一位负责人说。
“大气污染防治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保障公众健康的现实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优质宜居城市的内在要求。”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非常明确,即确保在“十三五”末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达到:城区PM2.5平均浓度由2015年的41微克/立方米下降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AQI指数优良率由2015年的88.5%提高并稳定在90%以上;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各削减15%以上;“十三五”末,城区彻底告别医药化工等生产性恶臭,确保台州市空气质量评价稳居全国前列。
那么,如何确保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决议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做“四要”:要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合理布局各类项目,严把新项目的环保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大气污染问题;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甬台温天然气管网的全面接通并投入使用,督促各类消费主体使用清洁能源;要加快完善城市公交布局,提高公交运行效率,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减少碳排放;要加快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全面完成高污染燃料“五炉”改造,确保城区煤炭消费总量逐年下降,治理城区燃煤烟气。
同时,要推动医药、化工、合成革等行业工艺优化,装备提升,切实完成VOCs减排,治理城区有机废气;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快淘汰老旧车,提高车船油品标准,大力发展新能源交通,治理城区汽车尾气;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制度,治理城区施工扬尘;大力控制城区餐饮油烟及其他烟尘污染,治理城乡烟尘等等。
记者还从台州市发改委等部门得知,到2018年底前台州市将全面完成核心区医药、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关停搬迁恶臭产生项目,要依法从严整治医药、化工、合成革、海产品加工、橡塑制品、印刷和包装、纺织印染、木业、制鞋等产生污染的企业,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在特殊气象条件下,实施分级预警,落实有针对性的环境应急保障措施,实现区域联防联控。
原标题: “十三五”末城区要彻底告别生产性恶臭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