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9座充电站和1000个充电桩是今年的一项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12月21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1至11月,全市新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21座(其中高速服务区10座),完成率233.33%;新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桩1286个,完成率128.6%。
年初以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及时启动并抓紧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将其列入了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市里制定了为民办实事方案,分解为民办实事县(市、区)年度工作任务指标,并制定相应考核办法,以考核为抓手,推动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在年初启动了《台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全市建设充电桩1.65万个,满足2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目前,该规划已发布实施。
我市还出台了《台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的原则,加快培育和形成平等参与、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充电服务市场。”市发改委能源石化处处长赵时明介绍,充电设施只能用作电动汽车供电,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应当承担充电设施维修更新养护及侵害第三者权益责任。该《办法》已于8月10日起实施。
此外,为系统了解充电基础设施在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政策制定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我市先后赴省内外进行了专题调研。目前,我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已形成了电动汽车分时租赁实施方案,正在逐步深化。
原标题: 我市今年已新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桩128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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