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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保筹资标准统一为1000元
2016年12月11日 来源: 台州晚报 记者 姚苗苗

  明年市区医保将有新变化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同城互认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让居民有钱看病的重要保障。随着2017年的临近,很多地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经开始。记者了解到,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有新政策。

  据了解,2017年,台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统一为,成年人每人1000元,其中个人缴纳330元,各级政府补贴670元;未成年人每人870元,其中个人缴纳200元,各级财政补助670元。

  此外,明年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将实现同城互认。今年5月,台州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同城互认方案出台,明确提出,到2017年1月1日,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纳入市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实现刷卡结算,异地同等级医药机构报销比例一致;椒江、黄岩、路桥、临海、温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三区两市范围内纳入市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刷卡结算,异地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一致。

  “明年开始,三区两市之间,同等级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都是一样的。像住院报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报销比例统一是75%,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是70%。也就是说,路桥参保人在三级医院台州医院路桥院区的报销比例是70%,到了台州市立医院,因为同样是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也是70%,到临海、温岭的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也是一样。”路桥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金健勇说。

原标题: 城乡医保筹资标准统一为1000元

标签: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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