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还在非法捕捞水产品?台州六部门出刑事案件新规
2016年07月14日
来源:
新蓝网
7月13日,台州市渔政、海警、边防等6个部门联合出台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新规,加大保护东海渔业资源的力度。
凡是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非法收购渔获物,与非法捕捞人员事先有共谋的,根据其地位和作用,依法以共同犯罪论处;事先没有共谋的,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新规还对海上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海上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作出了处罚标准。
新规对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的管辖、移送和接收作了详细说明,对于疑难复杂的重大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今年禁渔期以来,台州非法捕捞禁而不绝,由于检察力量的加入,大大提高了打击非法捕捞的力度。台州一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移送海警一支队立案侦查后,效果立竿见影,原先在台州海域禁渔区线内非法捕鱼的150艘左右渔船基本绝迹,大部份船只转移到禁渔区线外生产。
台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和污染海洋环境案件,增强刑事打击力度,将有效遏制禁渔期非法捕捞犯罪的多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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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台州 捕捞 案件 水产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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