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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区10人因“顶风放炮”被行政拘留
2016年02月03日 来源: 台州日报 余顺广 郑 红

  昨天是农历腊月廿四,是台州传统风俗“谢年”的日子。有些市民不顾市政府《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关规定,违法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噪声扰民、污染环境等不良后果。昨天,市区公安部门共行政拘留违法燃放人员十人,查获违规销售点一个,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一起,收缴烟花爆竹17箱。

  “我以为违反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只是罚款,没想到会拘留!”昨天下午,在椒江区白云派出所里,当江某听民警说自己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时,后悔莫及。原来,昨天上午,江某在自家门口摆了一张桌子,桌上摆上祭品“谢年”。他怀着侥幸的心理,燃放了三只16响鞭炮,结果被正在巡查的民警查获。

  据了解,昨天市公安局组织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开展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专项整治。从昨天凌晨3时开始,千余名警力对市区进行地毯式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了一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月18日,市政府重新修订了《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将市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从去年的15天缩短为5天,即“除夕、除夕前一天、大年初一、初八、正月十五”。为做好禁放工作,1月28日,市公安局部署了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要求派出所社区民警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宣传禁放规定和安全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在限定的时间和区域内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并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在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中严格实行“四个一律”:即对事前已告知但仍执意违规燃放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对违规燃放行为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公务员违规燃放的一律抄告纪委监察部门;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合同工违规燃放的一律抄告所属单位。

  警方再次提醒市民,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健康,请勿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原标题: 市区10人因“顶风放炮”被行政拘留

标签: 市区 燃放 烟花 烟花爆竹 爆竹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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