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环保审批改革实施意见发布,“承诺备案制”等大胆革新举措提高了服务效率,简化了报批手续,优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周期,让台州企业的市场活力得以激发。
据了解,我市是全省唯一的设区市环保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新的环保审批改革实施意见,已经于去年11月20日,通过省政府专题会议讨论,并且批示通过。
试点工作以来,我市环保部门12项行政许可事项,承诺的时限全部达到全省最短,以环评审批来说,已经比法定的时间缩短了92%以上,但仍有不少企业反映周期太长。
“承诺备案制,是我市环保审批改革针对这种情况的一种创新,企业签订承诺书并公开,环评编制单位向我们提交承诺书后,建设单位就可以开展前期的建设工作。”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管理与科技检测处副处长梁恩明说,这个制度为企业争取了不少的时间。
这一制度涵盖所有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负面清单以外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以及“零土地”技改实行环保承诺备案制的建设项目。
针对我市市级经济主管部门立项的实施承诺备案制的项目,以及医化中试项目,市环保局开始下放环保审批权到各县(市、区)。
“市发改委立项的黄岩区废弃物生态填埋场沼气发电工程项目,总投资2171万元,按照实施意见,不需要再由市环保局公示、审批,业主直接在黄岩区环保局就可以办理相应的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梁恩明说,改革措施在实际中为企业提供了便利。
此外,我市在省环保厅三批项目目录的基础上,新增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一批,不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
这批目录包括针织品整理、加工,纸板加工,简单机械组装,不含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物质的废物回收,铝合金门窗组装,不含维修、喷涂的汽车美容、装潢,水电机组更新改造工程,不过对其土建、排污、选址做了一定的要求。
“不过,对于涉及环境敏感区,或废水不能纳入污水管网并得到有效处理的项目,水库、引水工程等9类项目,我们的监管依然是很严的,不会因为审批制度改革,而有一丝的松懈。”梁恩明说。
原标题: 作为全省唯一的设区市试点市环保审批改革实施意见发布 只要承诺环保达标企业就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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