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天台警方正式移送起诉一个案子:天台人戴某、余某、陈某三人在租车公司租了车,再利用假证,把这些车以超低价格抵押给了二手车公司。就这样,三人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先租车,再办假证,然后抵押掉,抵押来的钱除偿还租赁费外,剩下的全部用于赌博等挥霍……这些人打的歪主意,租车公司看了要多留心。
歪主意
平日里,戴某、余某和陈某经常是游手好闲,没钱花是他们的最大“苦恼”。
“得想些路子搞钱。”戴某提议,自己有个“借鸡生蛋”的办法,先去租车公司租辆车,然后联系二手车公司进行抵押,抵押来的钱一部分用来偿还租赁费,剩下的就是“自己”的。
三人一拍即合,计划由戴某出面租车,陈某负责做担保人,余某联系二手车公司。
去年8月,戴某到天台某租车公司,用自己的身份证租来一辆黑色丰田花冠轿车,租金为一天100元,租期一个月。
之后,戴某在临海车站附近找了一个做假证的,提供给对方一张自己的一寸照,以及丰田花冠轿车车主许某的身份信息。没多久,戴某收到一张头像是自己、身份信息是许某的假身份证。
拿着这张假身份证,戴某将车开到玉环坎门一家酒店附近。余某事先联系好了收二手车的蒋某,双方很快谈妥。戴某以三万元的价格将车抵给蒋某,利息1800元,借款期限一个月,并签了一份合同。
“如果到时有钱还就赎回,没钱还就归你所有。”戴某还煞有介事地说。
挥霍
三万元一到手,除去付租赁费外,剩下的被三人瓜分掉。拿着轻而易举就到口袋的钱,三人不是吃喝、唱歌就是赌博,戴某甚至还飞了一趟香港、澳门。
这些钱一下子就挥霍一空,戴某再次找到天台当地另一家租车公司,用同样的方法,租了一辆黑色本田雅阁轿车,再以四万元的价格抵押给蒋某。就这样,一辆接着一辆,直到第一辆车的租车期限临近。
一个月租期到了,租车公司老板开始催戴某还车。戴某没辙,决定来一笔大的,租辆高档车来抵押——一辆红色奔驰C200轿车被他以六万元的价格抵押掉。
用这笔钱,三人赎回了丰田花冠轿车,至于其他抵押掉的六辆车,已是无力偿还,于是跑路。
报案
去年10月22日,天台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天台某租车公司报案,称有人租车不还,可能是诈骗。民警着手调查后,迅速锁定戴某等三名嫌疑人。
警方经过一系列的劝投,并对嫌疑人家属做思想工作,戴某等三人最终迫于压力,主动到城南派出所自首。
经过追查,六辆车被警方全部追回,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
原标题: 先租车,再办假证,然后抵押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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