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法院发放执行款 助务工人员安心过节
2016年01月12日
来源:
台州日报
1月11日一早,天台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里,该院执行二庭的工作人员在向农民工发放执行款。
2012年7月,天台县赤城街道的张军和村里其他五个弟兄,受雇为同村人王强做工,王强承包的是某公司新厂房的铝合金窗安装业务。王强承诺,每日工资240元,按日计酬直至工程完工。但直到工程结束,王强只给干活的工人每人打了张欠条,再无音讯。
张军等六人连续追讨数年未果,无奈之下于去年11月4日将王强起诉至天台法院。当月18日,法院一审判决,王强支付张军等六人工资共计11.04万元。虽然法院判决早已生效,可王强迟迟不愿支付拖欠的工资。为此,张军等人向天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庞卫军多次前往被执行人王强的老家和工地了解其财产情况,并通过银行、房管局查询其财产,冻结了王强妻子名下的三万多元存款。随后,庞卫军跟王强进行多次沟通,王强终于答应等手中的工程结算后,予以支付。
截至11日上午,11.04万元工资一分不少被交到张军等人手中。张军说,这下可以安心过节了。
据了解,从去年12月至今,天台法院共帮助18名务工人员追回被拖欠工资共计61万元。
原标题: 天台法院发放执行款 助务工人员安心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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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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