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阮女士申请公租房有疑问。温岭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称,该类对象目前未纳入公租房保障
“为什么《温岭日报》上都公示了,最后却没有安排到公租房呢?”日前,温岭的阮女士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因此向市政府12345热线投诉。阮女士觉得,公示是经过了严格的初审和复审,为何最后却又说她不符合条件了呢?
今年7月20日至8月19日,是温岭公租房申请报名的时间,首批共有1452套公租房。公租房内部设施一应俱全,租金也很低廉,仅12元/月·平方米。
阮女士是温岭市箬横镇人,原本是东浦农场的正式职工。2000年,企业改制,阮女士下岗了,但企业给阮女士等下岗职工一次性缴付了社保。
之后,阮女士就到温岭市区打工,一直租房住。
阮女士一个月收入2500元,但租房要花去五六百元。当她得知公租房的消息后,对照自己的条件感觉都是符合的,就去递交了申请资料。
11月18日,温岭公租房申请通过名单在《温岭日报》上进行公示,阮女士找到了自己的名字。
“第146号,有种中奖的感觉,想着以后租房子能省下一大笔。”阮女士很兴奋,之后就静静地等待分配消息。结果公示之后,她什么通知也没有收到。看到其他同批申请的人陆续接到通知了,她就去温岭市建设局打听,结果说她不符合申请条件。
阮女士不甘心,她认为,公示肯定是经过了严格的初审和复审,为何公示之后又说她不行呢?
昨天下午,记者向温岭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了解情况,办公室主任王丰对于阮女士的情况比较熟悉。
他说,温岭市在保障房申请的条件上,相对其他县(市、区)应该说是比较宽松的。今年公租房的申请门槛相较于之前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要低很多,一方面放宽户籍限制,扩面至农村户口;另一方面对于拥有车辆、收入标准以及自有住房转户年限不再作限制条件。
根据《温岭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人系本市非市区常住户籍的,需在市区有稳定工作、经济收入来源。同时要求“稳定工作及经济收入有关证明:需工作单位出具申报时上一年度的工作收入证明、已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规范合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工作单位申报前连续3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申报前连续3年以上的公积金缴纳证明。”
简单地说,就是非温岭市区户籍申请人,需要在市区工作,且有市区工作单位的社保证明。阮女士户籍在箬横镇,社保缴纳地也是在箬横,本是不符合条件的,但考虑到她原先工作单位是国有企业,先给予纳入。公示期间,住房保障办经过讨论,该类对象目前均未纳入公租房保障。
“不单单是阮女士一个人,和阮女士一样情况的有四五户,我们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温岭市政府下发的公租房申请政策安排。阮女士这类情况,目前已经纳入经济适用房的保障范围,我们也已经安排过三四十户,但现在公租房还没有将这类对象纳入。”王丰希望阮女士能够理解。
原标题: 公示时有名字为何最后却被刷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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