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三门的李杰(化名)一纸诉状将亲姐姐、姐夫告上法庭,要求其归还7万元的借款。初一看,以为是一起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可在审理过程中,案情变得扑朔迷离。
李家有四个孩子,李杰是唯一的儿子,家人甚是疼爱。李红出嫁后,家境较其他姐妹优越,时常帮衬着弟弟。
李杰称,他帮李红还了一笔银行贷款,对方出具了一份借条。
提起这事儿,李红气不打一处来。庭审中,她不停地抹眼泪,称本是好心帮李杰贷款,贷款的实际使用人是他,利息也一直由他支付。李红提交了银行借款领取凭条及还款凭证,上面均是李杰的签字。
兄妹俩到底咋回事呢?
李红说,李杰一向游手好闲,2012年提出做砖头机生意让其帮忙贷款,想着他收心做生意是一件好事,于是,她在村镇银行以自己的名义贷款,其丈夫吴某作为共同借款人在合同上签字。之后,她就将其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交给了李杰。几年下来,共贷了三次,每次都是一年期,前两次李杰都如期归还。去年6月,第三笔贷款期满,银行多次向她催告还款。她告知弟弟抓紧还款,但一直推三阻四,眼看着还贷的时间就要到了,丈夫吴先生又出海未归,她慌了神。
贷款到期当天,李杰送来一张纸条,称只要李红在上面签字,贷款的事情就与她无关。本就为还贷之事着急的李红一听,立马签了字,而李杰也确实将该笔贷款如期还上。
可令李红惊讶的是,她接到了法院传票,李杰要求其归还7万元借款,与起诉状一块儿附上的,还有一张借条,借条上是李红本人的签字。李红愣了。李红没读过几天书,不识字,只会勉强写自己的名字,怎么也没料到,李杰那天送来让她签的条子是张借条。
可李杰有另外的说法。他称,这笔7万元的贷款确实是他领取的,但那是李红用这笔贷款归还其2012年之前的借款,当时向其借了7万元,只是一直没出具借条,而这笔贷款的付息行为,是因为李红不识字,所以一直委托其代为处理。不过,李红否认了向李杰借款的事实,称那时他因犯事经济窘迫,根本没钱,而自己的家庭一向很殷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杰虽提供了借条,但借款人处的签字是不识字的李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李杰称这7万元贷款是李红用来归还借款的,但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之前李红向其借款的事实;且这笔贷款实际使用人系其本人,三门法院综合各方面因素后,驳回了李杰的诉讼请求。
原标题: 不识字的姐姐纸条上签了字弟弟起诉要求还款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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