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倍受社会各界瞩目。今年10月1日,有着“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之称的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据了解,新出炉的《食品安全法》为6年以来首次大幅度修订,原法104条,新增50条,另有80条作了修改,可以说,新法对原法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订。据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新法相较原法,处罚力度更大,内容也更为全面、详细。
一年3次违法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新《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可谓是实至名归。在违法行为的查处上,新《食品安全法》延续了原法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规定。不过在处罚方面,新法处罚力度比原法更大,另外还新增了不少条款。
“以往有这样的情况,有些食品经营者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而今后,这些屡教不改的“牛皮糖”企业没有那么多的改正机会了。按照新法规定,行为人在一年内累计3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从业机构、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工作。“如果行为人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则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工作人员补充说。
罚款额度史上最高
当然,新法的“严”还体现在更高的罚款额度上。
在新法中,对有一些违法行为处罚的额度大幅度提高。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前《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但是新《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30倍,处罚的幅度有大幅度的提高。
另外,原法中惩罚性的赔偿制度得到了完善,在现行《食品安全法》实行10倍价款惩罚性赔偿的基础上,消费者还可以要求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对这一条款,不少食品经营者十分关注。
世纪联华市府大道店值班经理周欠树告诉记者,早在新法实行2个月前,他们就对旗下的员工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学习。因为按新法的规定,如果消费者购买到过期或者说变质的食品,有权向生产、经营者申请最低1000元的赔偿。“我们现在狠抓日常检查,比如,食品是否临近保质期,包装有无破损等等,这些内容员工每天上岗就得检查一遍。”周欠树说。
人人有责,不卖食品也有可能违法
新法新增的食品安全造谣追责制度、连带责任制度,则把食品安全提升到全民共建的高度。
对于散布食品安全谣言的,新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新增的“连坐担责”的条款颇为令人瞩目。新法规定,对明知从事无证生产经营或者从事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为,与该无证食品生产经营者、无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承担连带责任,按规定最高处以10万元罚款。
“也就是说,出租房屋给他人开餐馆、食杂店、食品加工厂的,如果食品经营者做了一些违法的事,房东作为知情者可能也要连坐担责。”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说。另外,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的,也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原标题: 违法企业最高罚款可为货值的30倍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新闻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台州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