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卓越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因私设暗管违法排放废水,及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等违法排污行为,9月16日,企业直接责任人金某被临海市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3天。这是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临海市首例适用新环保法行政拘留的案件。
7月16日深夜,临海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浙江卓越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在正常生产时,将高浓度废水通过暗管排放至雨水沟,再排入园区雨水总管流入外环境。
通过对现场采集的水样进行检测,雨水外排口废水化学需氧量为4360mg/L,超标42.6倍;氨氮为242mg/L,超标15.1倍。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RTO存在停运现象,产生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焚烧处理,排放至外环境。
根据新环保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该局对浙江卓越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企业进行停产整治并处最高10万元罚款。同时,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将该起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
据了解,今年以来,临海环保部门依照新环保法规定,重拳整治全市环境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提升群众对环境的满意度。
今年共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企业1000余家,处理信访投诉537件,开展夜间巡查30余次,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执法检查近30次,立案处罚企业154家,处罚金额近千万元,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案件23件,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8人,批捕2人,判刑6人,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了高压态势。
原标题: 临海查处首例适用新环保法行政拘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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