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元大写成“壹拾伍元正”,借钱人没检查就收借条,后来借款出问题了
法官提醒:借条书写应谨慎,避免低级错误引起损失
一张借条上的金额小写是“150000元”,大写是“壹拾伍元正”,到底借款是多少?近日,玉环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借条书写错误而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
2010年11月,董某、苏某向李某借款15万元,利息约定为月利率2%,由董某出具借条一张作为凭证。
但是,自借款后,董某与苏某一直没有支付利息,也并未归还本金。2015年6月19日,李某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向玉环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归还本金及支付利息。
乍看之下,法律关系清晰明了,但却在借条内容上出现了波折。原来,承办法官发现借条上的借款金额的大写“壹拾伍元正”与小写的“150000”并不一致。依照常理,借条应以大写金额为准,小写金额是大写金额的补充,即大写金额“壹拾伍元正”为借款金额。
对此,法官要求原告作出解释,原告坚称被告书写错误,而自己也没仔细检查,并称借款“壹拾伍元正”出具借条也不符合常理。被告因未到庭质证,未提出任何抗辩意见。
最后,法院采纳了原告的合理解释,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李某借款本金15万元,并支付月利率为2%的利息。
法官介绍,其实,此类借条书写错误的民间借贷案件并不少见,比如年利率20%写成2.0%,借款金额少写一个0等等。此类错误如果原被告能达成合意尚可解决,但要是原被告无法达成一致,将对法院质证、双方利益造成极大影响。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在书写借条时应慎之又慎,避免出现此类低级错误,并且最好保留相关的取款、汇款凭证,作为借条的佐证,从而保证自身的合法利益。
原标题: 15万还是15元,看法院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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