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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2年以上二手房销售免征营业税
2015年08月23日 来源: 台州晚报 王媛媛 通讯员 金永志

  记者昨天从临海市建设局了解到,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临海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合理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这一系列优惠政策中,税收减免政策是其中最大亮点。

  根据规定,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这是近几年来,临海首次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优惠政策。”临海市建设局房管处相关工作人员说,为减少个人买卖房产的压力,政策规定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了减免税收,临海政府还加大了财政补贴力度。

  “从现在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个人(家庭)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商品住房及二手房,按所缴纳契税的地方留存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该工作人员介绍,补贴房屋类型为住宅类房屋,不含商住、商业等非住宅用房。

  另外,政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进行了微调,按下限欲征,减轻房地产企业的生存压力。确实存在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缓缴。

原标题: 2年以上二手房销售免征营业税

标签: 销售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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