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母亲节,眼看着周围邻居家里都热热闹闹,享受着儿女在旁的天伦之乐,温岭93岁的郑老太(化名)却只能背地抹泪。1年前,她与自己的2儿5女因房子问题而亲情不再。
上个月,老太把自己的7名子女告上法院,要求支付赡养费及每人每月都来探望她3次,每次不少于3小时。当时法庭并未当庭宣判,7子女在庭审现场辩论不休,离开时连招呼都没跟自己的老母亲打一个。
5月7日,温岭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7子女每人每年支付赡养费8400元。
法官在判决书上写道:原告年逾九旬,子女更应珍惜,齐心协力照顾好老人,让原告享受天伦之乐,安度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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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子女为一套房子争吵不休
庭审中,对于郑老太的这些诉求,7个子女争论得不多,反而围绕着一套房子争吵不休。据悉,这也是他们“弃养”老人的主要原因。
据悉,郑老太曾购买了一套安置房,并于2014年1月移居。
在父亲去世后,7子女曾开过家庭会议,讨论过母亲的赡养问题。而郑老太本也立好遗嘱安排好了房子的归属。但未曾想到,事与愿违。另外6个子女认为小妹想侵吞母亲的财产,在办完相关公证手续后,就将房子的钥匙换了,进而将母亲隔离,阻止母亲和外界沟通,从而引发了兄弟姐妹间的大争吵。
显然,郑老太与7子女之间的感情已出现了一道无法弥补的鸿沟。此后,虽然经众亲属、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协调但都没有化解矛盾,双方都不肯做一点让步。这也是郑老太将7子女告上法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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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决:
每名子女每年支付
赡养费8400元
据了解,在郑老太请求的赡养费中,保姆费用占了大多数。庭审时,有的子女同意支付赡养费,有的子女称可轮流照顾老人,不需要聘请保姆。
法院认为,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国法律所倡导的公民行为准则。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本案中郑老太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所以法院支持了她要求子女们履行赡养义务的诉请。考虑到老人的实际情况,法院支持她要求专人护理的意见。
有的子女认为,郑老太有一定积蓄,能过上富裕的生活;有的子女认为,郑老太有一套保障房,按照家庭内部决议,谁继承郑老太的财产,谁承担赡养义务。但因这两项都未举证证明,法院不予采纳。
最后,温岭法院根据我省去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生活消费支出,并结合实际情况,判处每名子女每年支付老人赡养费8400元。而在庭审时,郑老太也心灰意冷,自愿撤回了要求子女探望的请求,法院予以准许。
原标题: 每名子女每年支付赡养费8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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