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椒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区海门街道枫山村村干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一案。此案是一起典型的农村基层干部腐败案件,来自海门街道的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会计、出纳及枫山村党员、村民代表等共300多人在当地纪委的组织下,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出生于1984年的姚某某,原系椒江区海门街道枫山村出纳,几年前认识了杨某某,后来两人发展为情人。2009年至2014年期间,姚某某多次将其经手收取的枫山村房屋租金等村集体资金“借”给杨某某用于日常消费挥霍。另外,姚某某还多次将其经手的村集体资金挪用给弟弟用于赌博活动。经查,截至案发前,姚某某采取提现不入账、收款不入账等手段,共计挪用村集体资金388万余元。而该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某某,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挪用村集体资金达59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庭审现场,四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因不懂法触犯了法律表示痛悔。
“被告人姚某某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审判长庄严神圣的审判,敲击着旁听人员的心弦。
近三个小时的庭审让参加村干部受到很大的触动。东方红村村干部尹学春告诉记者,这样面对面“零距离”的实地教育,远比学习教育读本更有警示作用,通过这次警示教育,他进一步认识到今后一定要防微杜渐,引以为戒。
“今天我们把警示教育地点从课堂移到法庭,就是要用身边人和身边事来警示教育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扩大警示教育的效果,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海门街道纪工委副书记洪世宋说。
原标题: 椒江:庭审教育敲响廉洁警钟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新闻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