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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在中小学首推“法律真人图书”
2015年04月10日 来源: 台州日报 盛鸥鸥

  “借”一个活生生的人互动交流,获取更为生动宽广的见识,这就是真人图书馆。不久前,一场以“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法”为主题的“法律真人图书”在黄岩院桥初级中学举行,五位“人书”用切身经历分享了与同学们生活中息息相关的法律见闻。

  结合“法治”主题创新宣传形式

  一本有故事的“人书”,涵盖了各种经历丰富、体验独特、思想深刻等具有价值的内容。这种全新的活动形式最早源于丹麦哥本哈根,当时五位年轻人创立了“停止暴力组织”,现场出借75本真人书与观众互动,以消除偏见、建立友谊。

  其实早在去年,黄岩就成立了全市首个中小学真人图书馆,用故事、经历帮助学生及家长一起成长。此次是该真人图书馆第三场主题阅读活动,也是首次以法律为主题。

  “我们结合当下法治主题,邀请了政法系统、知名律师等为青少年开展普法教育。”黄岩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郑仙忠介绍,有别于以往单一而乏味的宣传法律知识,此次结合身边案例,生动、鲜活地将真人图书呈现在学生眼前。“转变思路,创新模式,为学校德育教育融入了新的载体。”

  在黄岩教育局团工委书记胡伊娜看来,每个人都是一本书,他的人生故事都可以拿来阅读。“关键在于面对面口述短小精悍的案例,开门见山,增强学生接受力,达到宣传法律知识的效果。”

  “读会走路的书,阅有故事的人”

  “每天,我遇到最多的人就是触犯我国法律的刑事被告人,然后对他们进行审判、量刑。”一名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开始讲述她的故事,“在刑事庭审中,许多被告人的回答,尤其是一些未成年犯,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不可理解,让我倍感痛心。”

  她就是其中一位“人书”,黄岩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胡尚慧,从遇见的第一位被告人讲起,共说了三段故事。

  第一段是来自安徽的16岁少年方平(化名),在校园里养成了强拿硬要行为,辍学打工后因持刀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结合这个案例,胡尚慧详细讲解了抢劫罪相关的定义与界限,不管抢了多少财物,只要采取了暴力、胁迫的方法,都会构成抢劫罪。“因为方平的无知,他不知道国家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一般不以犯罪论处校园里一些情节轻微的强拿硬要行为。而进入社会后,这就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将以失去自由作为代价。”

  针对涉及校园的法律知识与案件,这些“人书”用丰富的从业经历与同学们进行了生动而深刻的交流,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诱因,分享了身边的警察故事,以及如何预防人身侵害。

  “法律真人图书”深受学生喜爱

  “以往学校的法治教育基本以展板、黑板报宣传为主,这种面对面、零距离的交流形式还是头一次。”用院桥初级中学校长项时敏的话来形容这场活动,那就是特别接地气。

  在场的同学们也有相同感触,五位“人书”的精彩演讲引得台下掌声连连,同学们积极参与了互动,争着上台表达自己的感受。项时敏说,活动当天的现场效果不错,“这些内容都取材于同学们的身边事,既贴近生活又有教育意义,为他们成长提供指引。”

  “还让同学们近距离接触了警察、法官等职业,展现了他们的风采。”项时敏说,有的同学被这些帅气、飒爽英姿的职业形象所感染,产生了敬仰之心。

  有些人觉得法律离自己的生活很远,现实中也接触不到。其实法律就在身边,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就像胡尚慧说的,人生道路虽漫长,而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一步之遥就能产生巨变。“大家要学习知识读懂法律,培养品德规范行为,才能创造人生。”

  胡伊娜表示,“法律真人图书”进校园,不仅能提升学生们的法律素养,也在一定程度上倡导学校进行“依法治校”,“接下来,还将定期开展真人图书馆活动,旨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原标题: 黄岩在中小学首推“法律真人图书”

标签: 图书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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