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儿”女友生得好,无良男子动歪脑;为了私欲设陷阱,害人终究责难逃。
平时以叔侄相称,可一看见“侄儿”的女朋友长得不错,就打起了她的主意。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个“侄儿”竟然也相当配合。其中详情,且听老师伯道来。
陈某今年39岁,重庆人。2013年8月份,陈某在平阳一家酒店工作,认识了来酒店当暑期工的15岁传菜员阿东(化名),两人平时以叔侄相称。一天,陈某看见一个小姑娘来酒店宿舍找阿东,后得知她是阿东的女朋友,叫阿茜(化名),是阿东转学到平阳上小学时认识的。
见过阿茜后,陈某念念不忘,常跟阿东提起。一天,陈某对阿东说阿茜长得不错,可以卖到洗脚城赚点钱,被阿东拒绝。后来,陈某以给自己过生日为借口,让阿东约阿茜出来。由于前几天刚和阿东吵过架,阿茜一开始不肯出来,直到阿东威胁要把两人发生关系的事告诉她父母,她才答应出来。
2013年9月3日晚上7点左右,陈某、阿东、阿茜到苍南县龙港镇外滩一家烧烤店喝酒。当晚9点左右,陈某、阿东将阿茜带至龙港镇一家商务宾馆开房。在该房间,阿东和阿茜发生了关系,陈某趁机用手机偷拍。随后,阿东进入浴室洗澡。这时,陈某欲与阿茜发生关系,遭到她强烈反抗。于是,陈某拿出手机,以公开阿东和阿茜的性爱照片相要挟,迫使她屈服,强行与她发生关系。阿东从浴室出来后看见这一幕,没有上去阻止。
随后,陈某给了阿东200元,给了阿茜400元。案发时,阿茜刚满13周岁不久。
去年2月,阿东因系强奸罪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今年1月23日,陈某被逮捕。
苍南县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陈某明知被害人是未满14周岁幼女而对其实施奸淫,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年半。
原标题: 万万没想到,“侄儿”竟相当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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