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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受伤无人证明经调解双方达成责任均担
2015年03月02日 来源: 台州商报 章韵 通讯员 朱来华 屈星颖

  租住在临海市东塍镇中街的贵州籍民工王先生4周岁的女儿小琪,与同是租住在此地的江西籍民工李先生5周岁的儿子小航同在一家幼儿园上学,两个小伙伴平时经常在一起玩耍。2014年12月13日下午,小琪在东塍镇中街菜市场旁边玩耍时,头部被绳子意外地套住其脖颈,导致窒息昏迷,所幸被人救下。经医院治疗,花掉医药费3000余元。

  由于当时小琪和小航的父母都未在身边,为调查真相,接到报警的民警分别对当事人小琪、小航和小航的姐姐及附近的邻居做了笔录。

  小琪称:当时和小航在玩耍,小航将其抱起去玩挂在树上的一根绳子,不小心将头部套入了绳子,稍后,小航再次抱起小琪试图将其从绳子中解出来,但未能成功,之后,小航就离开了现场。

  为此,派出所民警两次对小航进行询问笔录,小航均承认是他做的。但小航姐姐称:小航与小琪那天下午一起玩过,但小航很早就回来了。小琪曾来找过一次,但小航未再出去玩。附近的邻居称:那天下午只见到小琪与小航在一起玩耍,且未出现他人,但也没有目击到是小航抱起小琪致其套入绳中的。因此,当警方来到现场勘查时也发现,以小琪本人的身高是无法勾到绳子并将头部套入绳中的,肯定是要他人协助才能套入。由于小琪和小航的年龄过小,他们的言词并无法作为定案的证据。小航的父母也坚决否认是小航所为,不愿承担责任。

  但小琪的父母对差点痛失孩子一事,情绪本来就很激动,认为小航的父母连3000元的医药费还不愿意出,情绪更加激动,故双方的矛盾激化。

  为化解这起意外纠纷,2015年1月10日,公安部门将该案移交由临海市司法局冠名的东塍镇吴世良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室接手后,调解员吴世良迅速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针对双方纠纷的疑惑,吴世良耐心向当事人解释疏导:像这种意外事故,在没有足够的证据,且双方当事人又均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既然双方家长都有调解的意愿,那么,其监护人责任均担是较为合理的处理方式。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且幸运的小琪未发生生命危险,所以,建议小琪家长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不要一味地坚持索要全额赔偿。同时,建议小航家长不要一味地强调对方证据不足,毕竟双方家长都有监护不力的责任。经过多次心贴心和设身处地的法律与情理的劝解与沟通,最终,双方家长达成责任均担的共识,分别负担医药费1500元。

  这件案子按事态结果来看,并未发生让人惋惜的事情,小琪也及时被发现抢救成功。但是,作为家长来说,不能不反省没有看管好自己小孩的失误,而是一味地推卸责任。这样的行为对小孩的成长与教育不利。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该负起自己的责任,监护好孩子的安全、教育等问题,不要等事情发生了才后悔。

原标题: 幼儿受伤无人证明经调解双方达成责任均担

标签: 调解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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