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您当前的位置 : 您当前的位置 :台州频道 > 新闻 > 社会 正文
做工摔伤赔偿有争议 人民调解明理舒心结
2015年02月03日 来源: 台州日报 通讯员 陈琳艳

  【案例简述】

  年关将至,商铺老板游某为了修缮店面设施,请来同村木匠师傅徐某帮忙做活。2014年12月25日,徐某带着木匠张某一同前往游某店里上工,不料张某意外从人字梯上摔下,被送医治疗。张某与店老板游某、木匠师傅徐某就治疗费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2015年1月1日来到玉环大麦屿司法所寻求调解。

  【调解经过】

  大麦屿司法所调解人员了解到,2014年12月25日晚,徐某带上工人张某(江西人,48周岁,居住在大麦屿)一同到游某店里,分配任务后各自开始工作。不料才干了1个小时的活,张某便意外从1米高的人字梯上摔下,随即被送到县人民医院医治。医生诊断为右髋臼骨折。住院期间,游某已先期垫付住院治疗费5000元。张某要求游某和徐某一次性付清医疗费、误工费等,而游某、徐某认为张某的治疗还未结束,根本无法计算具体费用。因在后续治疗费用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三人寻求调解员帮助。

  在调解过程中,司法所为当事人分析道:徐某作为木匠师傅,邀张某一同做工,两人属于雇佣关系。张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徐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店主游某作为工程的事实受益者,对这次事件也具有一定的连带责任。而伤者张某作为成年人,在施工时没有对可预见的危险做好安全措施,也具有一定责任。对此事故发生,三方都有责任。

  听了调解员从法律层面分析后,游某和徐某都表示愿意共同承担张某摔伤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一系列费用,但认为赔偿费用的具体数额,应等张某治愈后才可计算。而张某却要求一次性付清后续费用,理由是张某在玉环医院治疗觉得不适应,且年关将至希望能回老家治疗休养,再者在老家有农医保,可以报销一部分费用。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游某和徐某一次性付清张某摔伤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及营养费共计25000元,扣除之前游某垫付的5000元,游某和徐某需共同支付20000元的赔偿费。

  【调解心得】

  在此案件中,调解员主要从两方面着手。首先,明理为先,方能得人心。本案中,店主和木匠师傅虽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难免有情绪,毕竟年关摊上这样的意外,谁也不愿意。因此,调解员不仅要为伤者表示遗憾,同时要顾及店主和木匠师傅的情绪。其次,释法在后,终能偿心愿。作为调解员,调解案件不能光凭情感,更要理性解释法律,让不懂法律的老百姓能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层面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调解员提出忠告:近年来类似案件多发,施工安全意识不容忽视,一定要做好保障措施。

原标题: 做工摔伤赔偿有争议 人民调解明理舒心结

标签: 调解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分享到: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新闻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