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的郑明这些天憋屈坏了。自己和高中的女生早恋,结果对方怀孕生子了,为了承担起责任,郑明娶了对方为妻,承担起自己应有的责任。不料孩子养到6岁,竟查出孩子非亲生。原本打算离婚了,讨回些精神损失费吧,结果竟然还败诉了。
分手后,前女友怀孕了
郑明和杨玲是高中同学,读书期间,两个人碰撞出感情的火花,偷偷建立了恋爱关系。年少轻狂,两人忍不住有了性行为。2009年上半年,他们临近毕业闹起了别扭,导致关系破裂。
DNA鉴定,确认孩子非亲生
结婚后几年,这对小夫妻因性格不合,感情问题爆发。两人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之后便开始了分居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因孩子是在正式结婚前所生
对于郑明的诉讼请求,杨玲却不认同。在法庭上,杨玲表示自己同意离婚,但她反复强调,自己没有隐瞒和欺骗,确实是不知情,“孩子平时都是我的父母在带,各项费用也是自己父母出的,郑明要求返还的各项费用是没有一点道理的。”
法院审理后认定,孩子系原、被告婚前所生且非原告亲生子,虽然《婚姻法》规定了夫妻互负忠实义务,但该义务主要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虽然被告婚前性行为客观上造成了原告利益的损害和精神上的痛苦,但由于发生在结婚前,不属于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范围;其次,婚前性行为也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四种法定情形之一,因此,对原告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原标题: 喜当爹6年,临海一男子状告妻子讨精神损失费竟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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