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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恶意欠薪入刑”不能像“醉驾入刑”一样起作用?
2015年02月11日 来源: 新华网 吴丽娜

  据媒体2日报道,西安市七、八名农民工戴着面具站在寒风中“等薪来”,面具白底红字,写着“含泪讨工钱”“无颜见父母”等。6日,被欠薪的54名农民工如愿拿到了自己的110万元工资。每逢年关,农民工讨薪的新闻就不绝于耳。为讨工钱,农民工也是挖空心思,频出“奇招”。

  站在寒风里讨薪的那个身影,如果是你亲人

  几个讨薪人拉着白色横幅,在光秃秃树枝的映衬下,白底黑字“XX公司还我们农民工血汗钱”格外醒目。朴素的衣着,一男一女,两个三岁左右的孩子,应该是一家人。

  凛冽的风吹得人发凌乱,为他们侧目、驻足的行人不由得缩了缩脖子,裹紧围巾。见有人远远围看,那个男人拉过两个孩子,对着可能的听众和援手鞠躬,女人在旁边喊着条幅上的那句话,嘶哑的嗓音里,更多的是无助,而非控诉。孩子很小,根本不明白所处的这一切,只是一左一右,被两只手推着弯下小小的腰身。很听话,也不哭。两只手的主人,也和小孩一起频繁而快速地躬下腰。

  站在寒风里一高两低不断鞠躬、希望赢得同情和援助的身影,就像是一场拙劣的闹剧。可是,又像一根针刺痛你的眼睛。辛酸,也觉心酸。

  条幅后,还有一些中年的农民工,神色拘谨,面目模糊,相对条幅前卖力鞠躬、嘶喊的四人,显得木讷和沉默。他们,就像你见到的大多数乡亲,很多时候只是憨厚地在那里,不言不语。对事情逆来顺受,若非迫不得已,很少也不愿意与人争得面红耳赤。所以,连讨薪这件事,也不剧烈。

  这些等待有人出面的沉默,女人单薄的声音,孩子瘦弱的弯腰低头,在偌大的城市里,显得那么无力。他们并不懂得正规维权的途径,或者试图维权,却被人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无奈以这样的“苦情计”,期待获得重视,唤回自己应有的酬劳和回报。

  迎接他们的只有欠薪公司的保安。部分劝慰之意,部分驱逐之意,维持着秩序。没有其他人出面。

  路人陆续散去,留下这一群仍在等待的讨薪者。

  还有多少农民工在讨薪的路上“等薪来”?

  每一年临近年关,农民工“讨薪潮”都会涌现,从来不曾消亡。重复的话题,雷同的剧情,年年上演,甚至让人感觉新闻疲劳。只是在你亲见或者陪伴时,仍然会被农民工的辛酸所击中。

  原本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却需要去“讨”,尊严在一个“讨”字里低到尘埃。他们的权益谁来维护?那些站在冬日寒风里苦苦等待的身影,如果是你的亲人,又会怎样?或许就不会连“围看”到底的耐心都没有?他们需要关注,需要陌生的人陪伴一程,伸出援手,令这个冬天温暖一点。

  戴面具讨薪事件最终得到解决,但还有多少农民工仍在讨薪的路上,却不得而知。

  事实上,早在2011年,“恶意欠薪”就作为“醉驾”的孪生兄弟,一起“入刑”。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明确了恶意欠薪入刑,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欠薪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201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

  尽管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整治欠薪有所成效,但欠薪行为仍然存在,各地法院审理的恶意欠薪案件也还不多。

  “恶意欠薪入刑”为何受冷落?检查和督查,能否真正生效?

  有良法在此,欠薪事件为何却“年年岁岁花相似”?

  恶意欠薪和醉驾同时入刑,后者产生明显效果,在整个社会树立了对醉驾引以为戒的观念。可是却没有几个人知道,欠薪也入了刑。归根结底,还在于两件事的处理难度不一样,所面对的群体也不一样。

  醉驾对应的就是违法的个人,很容易就能确定罪责,进行处理。而欠薪不同,没有哪个欠薪者脸上和行为上写着我违法犯罪了,总是需要农民工群体这样的被欠薪者去举报、上诉,才可能知道事情的存在。而农民工群体往往对维权的正常途径和自己所有的权力并不清楚,只是本能地认为,我应该拿回自己的酬劳。如果酬劳到手了,谁也不会进一步去追究欠薪者的法律责任。“醉驾”的可能是任何一个开车的人,但被恶意欠薪的往往是弱势群体。这个群体无法提供像“酒精测试”和车速证明醉驾那样能够直接证明被欠薪的有效证据,没有劳动合同,没有欠条,有时候他们甚至连那个具体的欠薪者是谁都不清楚,何谈维权!所以,总是上演文中开头那一幕的“闹剧”。

  你却不能够嘲笑他们,因为他们没有得到应有的权益与尊严。

  或许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就不是简单的“恶意欠薪入刑”所能解决的。

  去年11月,人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11月24日至2015年2月10日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12月底,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人社部2015年1月再次发布消息称,人社部会同公安部等10部门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于1月下旬至2月上旬分赴福建等6省市开展联合督查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这足见上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重视和“清欠”决心。

  督查风暴能扫及之处总归是有限的。每年开展的专项检查和督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年关“风气”有所改善,而尚未彻底改变。

  更全面的普法,更通畅的举报渠道,更完善的劳动保障,更接地气的法律规程,更讲诚信、更有人情味的社会氛围,要想让农民工群体免于欠薪,这些都不可或缺。期愿不久的将来,“讨薪”能成为永远的旧闻。

原标题: 为何“恶意欠薪入刑”不能像“醉驾入刑”一样起作用?

标签: 恶意 欠薪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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