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立医院二楼的儿科和输液室边,有一个温馨的粉色小屋,据该院门诊办护士长林国飞介绍,这个约6平方米大的小屋,叫“妈咪小屋”,已经在几个月前就投入使用了,为不少母亲提供了方便。(2月8日《台州晚报》第2版)
设立“妈咪小屋”是实实在在的便民之举,更是对女性的切实关爱。有了“妈咪小屋”,哺乳的妈妈就能在“妈咪小屋”里哺乳,避免了只能在角落、甚至在有异味和细菌的厕所里给宝宝喂奶的尴尬。
实际上,建立专门母乳喂养室在国外已是普遍现象,譬如加拿大,不但各商家都会预备一个房间作为母婴室,而且,几乎所有的女性公共洗手间里都配备了专门给婴儿换尿布的凹槽大平台,可收可放,实用方便。与国外相比,我国建立专门母乳喂养室的地方还不多见,甚至有人认为是一种资源浪费。
众所周知,女性哺乳期是自身生理的特殊时期,在这一“特殊时期”里,女性最需要的是理解、关爱和呵护。这种“理解、关爱和呵护”既指来自家庭和亲人间,也指来自社会和国家层面。前者的“理解、关爱和呵护”是一种亲情体现,后者的“理解、关爱和呵护”则体现一种文明和情怀。
这种文明和情怀不仅是对女性的尊重,也是对女性权益的保护。具体到公共场所以及企业,建立“妈咪小屋”,就是落实对女性理解、关爱和呵护的现实举措,就是对女性权益的保护。所以,笔者认为,对于这一问题,首先是思想认识问题,如果认识不到位,就会将建立专门母乳喂养室当做一种“资源浪费”,反之,便会舍得在此上面投入,将建立专门母乳喂养室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
女性哺乳期是每个女性都要经历的“特殊时期”,“特殊时期”需要特殊关爱。据悉,我市已建12个暖心的“妈咪小屋”,下一步我们将扩大范围,向其他有需要的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延伸。期待“妈咪小屋”越来越多,体现社会文明,更体现政府民生至上的责任和情怀。
原标题: “妈咪小屋”体现政府责任和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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