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黑客技术,破译掌握了全国19万个银行账户的资料,再利用网络支付漏洞盗刷他人银行卡,足不出户牟取暴利,涉案金额近15亿,广东公安厅近日通报了上述特大信用卡诈骗案。令办案人员大为吃惊的是,这起被公安部督办的“海燕3号”特大案件,主犯竟然是个未成年的孩子——17岁的广西河池人叶某。
在办案民警眼里,叶某太聪明了,学编程必备的两项基本技能英语和高数,他一样都不会,初中文化,愣是自学成了黑客高手。
然而,他并不是第一个把聪明用错地方的孩子。一个曾多次侦破“少年黑客”案件的警察感叹:他们的计算机技术令人佩服,称之为“天才”,一点也不为过。如果能将这些才能用在“正道”上,才是件值得兴奋的事情。
迷途的“天才少年”
叶某曾经的梦想是开一家网吧。因父母离异,家境困难,14岁初中毕业他就去打工了,在一家网吧当网管,但赚钱太少,他索性辞职自学网络技术,悟性很高,却把自己害了。据警方说,叶某在看守所里仍在继续自学编程。
16岁上海少年赵星(化名)黑了多个日本购物网站,窃取并倒卖6000余张信用卡信息,非法获利22000余元。他出生在一个农民工家庭,觉得与不知柴米油盐贵的同学话不投机,更愿意一个人待着,迷上电脑和黑客技术后,觉得只有网络世界是没有等级的,他能从中找到更多尊严和乐趣。
17岁嘉善少年黑客吴某搭建特价机票钓鱼网站,2个多月卷走100多万元。他从小就表现出极强的动手能力,家里的电视机、电脑等电器都被他拆了又装上,初一时放弃学业一门心思学习黑客技术,第一次“实战”是为女友网购买到假货黑了对方的网站。
“我不喜欢课堂上学的知识,我只喜欢电脑技术。当我三年级第一次凭自己的实力破解了电脑开机密码后,我就对网络黑客特别感兴趣。我认为黑客就是破密码、盗号、卖装备。在网上,我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也有很多‘客户’。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盗来上百个QQ号,我上月还从‘地下城与勇士’里盗来一件宝物卖了800元钱。只要运气好,每天赚1000元没问题。”这是一个名叫“冰冰”的少年黑客的自白。
“多数黑客都有天才的感觉,很小的时候就对计算机非常熟悉,学习技术也很努力刻苦,他们是出于对技术的爱好。”中国社会学会犯罪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吴兴民说,“我们现在整体对他们的评价有偏颇,一味地认为他们就是‘坏蛋’,就是‘盗窃犯’。”
吴兴民在国内五大黑客论坛潜伏三年,对两个黑客QQ群进行了近一年的观察,用三个月时间日夜跟踪记录,又与多名黑客进行深度访谈,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内心,试图找到方法,引导少年黑客走向“正途”。
狂热的“黑客精神”
“黑客是一种精神。在研究过程中,我不断接触到这样的观点。”吴兴民说,这种观点认为,黑客既不能用“入侵者”来形容,也不能用“技术爱好者”来介绍,它其实是一种精神表征,是一种狂热、执着、精益求精的学习精神,无论是高手还是菜鸟,都将学习看作第一要务。而成为一名优秀黑客的许多精神——敢于冒险、极端自信、搞破坏并搞明白的驱动力、被认可的愿望——不少成功企业家身上也有,但这些精神也让黑客离犯罪仅一步之遥。
多次侦破“少年黑客”案件的警察回忆,他们曾前往一名少年黑客的住所依法搜查取证,搜到的东西让他们“惊呆了”:卧室里的橱柜、床铺上摆着《编程之道》《数据压缩技术原理与范例》等电脑软硬件技术书籍60多本,还有包括邮政储蓄卡在内的全国各商业银行储蓄卡资料,各种储存有编程资料信息的软盘6张以及12页密密麻麻写有各种数据公式的稿纸。
“如果不是办案,看到这些数据和公式,我宁愿相信,我发现了一位计算机天才!”办案人员说,他们后来从一个老式废旧收音机里找到一个磁条读写器和一沓人民币。
用极端方式寻找认同
“任何一个群体,都需要有一个价值体系去激励他们。现实生活中,黑客一直处于反面的状态,他们没有办法得到认可,得到激励,慢慢地,就可能会通过利益关系来强调他的技术水平高,甚至是走上犯罪的道路。”吴兴民说。
长期从事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的郭开元认为,网络亚文化容易诱发青少年网络犯罪心理的形成。网络亚文化是指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存在的边缘文化,表现为崇尚自我、推崇黑客行为和网络自由等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在少年黑客们看来,黑客活动是对他们网络技术的磨炼和检验,是他们网络个人智慧的体现与发挥,是他们对成人世界既定秩序的好奇与挑战。
相比传统青少年犯罪,少年黑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较为容易,隐蔽性强,证据的收集、固定等案件的侦查难度大,这就使违法犯罪者认为在网络上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很少受到法律追究。
另外,黑客等犯罪行为不断地被其他网友认同和效仿,经过自我合理化的过程,消弭心中的罪恶感,忽略其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在吴兴民看来,少年黑客走上犯罪道路,不应将其“特殊对待”,“对于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就要按法律来,《刑法》里有专门的条款”。
吴兴民还建议,政府或其他机构,如果能够给少年黑客找一个更好的出路,通过组织比赛、聘请他们做网络安全管理员等,或许能减少这些少年的孤独感和用偏激方式证明自己的需求。
黑客“大盗”多出少年
全球最著名黑客凯文·米特尼克15岁闯入北美防空系统,翻遍了美国指向前苏联及其盟国的所有核弹头的数据资料,然后又悄无声息地溜了出来,是首个被美国联邦调查局列为通缉犯的黑客。他曾侵入美国国防部、中央情报局、五角大楼等网络系统,掌握大量机密信息,闯入美国国家税务总局网络,窃取许多美国名人纳税的绝密资料,入侵过多家国际知名公司的计算机系统。上世纪末,他曾多次入狱,以及被禁止上网和谈论黑客技术。现在他经常游历世界各地,向多家企业建议防黑客之道。
约瑟夫·麦艾洛依16岁时成功入侵美国核子研究所伊利诺伊州的费米国家加速器实验室,并利用该实验室计算机下载电影及音乐,导致系统运作速度突然减慢,惹起核数据外泄惊魂,最后实验室被迫按下紧急掣,关闭计算机3天。2004年,18岁的麦艾洛依被法庭判处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1998年,代号为Makaveli和TooShort的两个少年,入侵美国国防部多个计算机系统,两人其后被判窃取机密军事数据及网络顾问,只可在老师、图书馆管理员及雇主的监督下上网。
“维基揭秘”创始人阿桑奇16岁与朋友组建黑客团体“万国颠覆”,以侵入其他机构的电脑为乐趣。“维基揭秘”公布了包括关于美国空军在巴格达滥杀无辜的视频、发生在肯尼亚的法外处决事件等机密文件,揭露多国政府的丑陋行径。
链接
国外如何引导少年黑客?
澳大利亚:“干预行动”感召
澳大利亚政府希望借“干预”行动,把青少年黑客变成打击网上犯罪的中坚力量。澳大利亚警方已在黑客论坛进行监察,引导精通科技的青少年走上正途。警方希望这群聪明的青少年能加入当局打击网上盗窃及破坏者的行动。
印度:招募少年网络警察
日益增多的网络入侵事件和其他形式的网络犯罪,让印度政府和商业网站颇为头疼。印度IT业的领导机构“国家软件和服务公司协会”招募了一支网络警察部队,由19名14岁-19岁的“童子军”组成。这些少年此前都是黑客,但已签下协议,从网络黑客变为网络执法者。
美国:詹姆斯·科斯塔案例
13岁就是IT顾问,14岁因为犯下45项科技盗窃罪被当做“成人”判处45年监禁。一年之后却又幸运地获得缓刑,18岁时,成为美国海军情报分析师,20岁成为中情局特工。
这样“传奇”的原因,是14岁的科斯塔并没有被关进成人监狱,而是被送到了一间青少年劳教所关押。服了大约一年刑之后,审理该案的法官决定给科斯塔一个赎罪并重新做人的机会,因为他在这个充满叛逆的少年身上看到了某些“优点”。不过,前提条件是,科斯塔绝不能再次犯罪以及同意在他符合年龄条件后为美国军方的一个部门工作。
科斯塔获得缓刑之后,法官把他安排到美国圣巴巴拉市的一个青少年训练营里接受锻炼,那里的青少年是扑救森林火灾的“第二梯队”队员。
如今,科斯塔已成为一名身家千万的超级富翁,拥有一家名叫“3G演播室公司”的游戏开发公司。科斯塔的公司目前还经常帮助美国“问题少年”发挥自己的特长,找到属于他们自己的人生道路。
原标题: 少年黑客:17岁黑客诈骗15亿 破译19万个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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