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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放爆竹千万当心
2015年02月09日 来源: 台州晚报 罗文彬 通讯员 崔琳琳

  2014年12月11日下午,天台县坦头镇光明路一家汽车用品商铺发生火灾。火灾原因是当天一对新人结婚,在燃放鞭炮时,其中一个鞭炮失控“冲进”了这家商铺,从而引发火灾。起火后,消防官兵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出水灭火、疏散人员,使毗邻商铺避免了“火烧连营”的局面。

  同样在2014年11月26日中午,临海市东塍镇乌墩村一户村民家的猪圈突发大火,“当时家中出殡,家人在放鞭炮。谁知鞭炮倒了,火焰冲到了隔壁邻居家的猪圈里。”村名解释说。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发现火势蔓延很快,眼看就要烧到仅一墙之隔的民居了,情况十分危急。最终,经过消防官兵一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大火被扑灭。

  家里遇到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是台州的传统习俗,但满地的碎纸屑让环卫工人增加工作量,乱窜的火星更是威胁到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这里,“119视点”提醒广大市民,虽然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至次年正月初八以及农历正月十四、十五日这16天里燃放烟花爆竹是被允许的,但市民在燃放时,要注意防火,小心烟花爆竹误伤他人和自己。

  选择空旷区域进行燃放

  “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遵守各地的安全规定,禁止在市区街道、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山林、电力设施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周围进行燃放。”消防工作人员说。

  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选择在室外空旷、平坦的地方按照燃放说明正确燃放,不要在室内、窗口、走廊、楼道、阳台等空间狭窄的地点燃放;不要从楼顶、阳台、窗户等高处向外投放已点燃的烟花爆竹,以免炸伤行人。遇到干燥大风天气时,千万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否则极易引起火灾,不少森林大火都因燃放爆竹、焚烧纸钱等祭拜陋习引发。

  正确燃放烟花爆竹

  市民在燃放礼花类、组合类烟花时,应将烟花平放于地面并采取加固措施,不要将烟花放在不平稳的路面,燃放时的冲击力很容易导致烟花倾倒,因而发生意外。有的市民在燃放烟花后会把剩余的纸屑收集起来,为环卫工人减轻工作量,这是一种很好的做法,但要注意的是在确认烟花已燃放殆尽再过去收拾,可以在烟花燃放结束后多等几分钟,确认烟花已燃放完毕。燃放结束后还应仔细检查,如果发现烟花爆竹残片上有易燃火星时,要立即用脚踩灭或用沙土扑灭,确保将其熄灭。

  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立刻过去再点燃,更不要靠近观察,同样要等确定不会突然喷射,再过去处理,一般为15分钟后再去处理比较合适。

  最后,“119视点”还要提醒广大家长,在春节期间家长要特别加强孩子的防火教育,告诫孩子不要购买一些三无的小鞭炮、小烟花进行玩耍。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必须有成年人陪同看护,以防孩子在燃放时因操作不当,伤及自身。

原标题: 春节放爆竹千万当心

标签: 爆竹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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