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政府出台十条措施,严管居住出租房
1月14日玉环火灾,造成8人死亡。为了认真吸取这次事故的教训,玉环县政府近日出台居住出租房十条严管措施,集中彻查出租房隐患,防止类似的火灾事故再次发生。
在玉环地区,外来人口密集是当地的一大特点。低价格的“群居型”出租房因此大量存在。
一幢房子里,房东把两三间连在一起的民房自行改造,用可燃物木板隔成好几个房间出租。环境差、管理乱、安全隐患严重等现象频繁出现,而且大部分出租房都为老房子,房屋结构简陋、电线私拉乱接、安全通道不足,居住户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为此,玉环县政府要求出租房一律要抄告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出租房要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立独立疏散设施。对没有疏散设施的,一律关停使用。同时,对疏散楼梯的要求也提高了,3层以上的出租房楼梯不能是木头或可燃材料建造,4层以上的民房必须有2部或以上楼梯。而且,拥有10个以上床位的出租房,必须要用阻燃材料隔断。
对不符合条件的出租房,一律查封或者整改。擅自拆封、使用被临时查封居住出租房的,对拆封人、使用人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玉环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蔡林桥说:“我们的工作主要分两步走,对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建出租房强制拆除,对还有条件进行整改的出租房通过技术进行改造。”
原标题: 4层以上出租房至少要有2条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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