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您当前的位置 : 您当前的位置 :台州频道 > 新闻 > 民生 正文
天台交警巧借微信平台处理轻微事故
2014年12月28日 来源: 台州晚报 通讯员 曹正山

  11月18日以来,天台交警大队全面推行用微信平台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新机制。截至12月24日已处理轻微交通事故28起。

  今年1至11月份,该大队共处理各类交通事故13112起,同比增加8%。尽管交警放弃休息日加班加点,仍然无法满足群众快速处理事故的要求。针对这个问题,该大队投资5万元,开通用户名为“天台交警”,微信号为“zjttjj”的微信平台,微信平台现场演示使用培训,学习引导及处置技巧,2名民警负责微信平台服务工作。

  具体的操作流程是:接处警中心接警后,指定处置民警与当事人电话联系,询问其是否使用手机微信功能,请当事人加入“天台交警”微信平台,告诉当事人如何现场拍照,并将现场照片、有效证件照片及事故双方电话号码等信息发送给“天台交警”微信平台。事故处理民警通过查看照片,对符合自行协商快速处置的,给出责任划分的指导意见,要求当事人将车辆移至路边停靠,并引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后,再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或自行到大队接处警中心领取《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如有异议的,民警再出警进行现场处置。

  该大队微信平台,还在交通违法查询、交通路况、车管业务、答疑解惑、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得到运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大队通过平台连续发布“天台交通事故视频警示录”、“事故很震撼,行车请系安全带”、“车祸是怎样发生的”等一系列交通安全教育视频和图文信息,40天来关注的网民就达5000余人次。

原标题: 天台交警巧借微信平台处理轻微事故

标签: 事故 交警 处理 平台 交通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金子琳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分享到: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联系电话: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