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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少一处法治进一步 台州三改一拆行动法治实践
2014年12月11日 来源: 台州日报 洪雨成

  巨大的机械臂将拆除人员运送至7楼,强制拆除在采光井私建的阁楼。11月25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二大队的工作人员来到黄岩阳光左岸小区,对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经过8小时的努力,将该小区14幢一单元3至7楼的违建全部拆除,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拆得好!”业主许友富说,这些违法建筑不仅影响小区整体美观,更增加房屋承重,有很大安全隐患。在责令自拆未果之后,执法人员依法拆违,杜绝小区内跟风之势,维护了社会公平。

  “三改一拆”行动在台州开展一年多来,在美化人居环境、倒逼转型升级之余,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始终贯穿其中,“拆”出了公平正义,“拆”出了法律威信。

  科学立法提供行动依据

  “大量违法建筑的存在是历史遗留问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朱立国说,对此必须正视和治理,否则违法者从中获利,只会让守法群众寒心,造成社会不公平、不正义现象。

  “违法必究,有法必依。”公平正义,是法治追求的核心价值。《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行政强制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为违法建筑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但现实中违法建筑的大量存在,即说明实施过程遭遇了难题,法律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对此,《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应运而生,准确定义“违法建筑”、明确处罚的适用情形、制定相应救济措施……这一地方性法规有效推动了“三改一拆”的顺利进行。在此框架内,我市结合台州实践需要,制定了诸多实施细则,为行动执法提供裁量基准。

  据了解,我市“三改一拆”行动的配套制度共有9项,在授权范围之内对执法力度、方式等进行规定和指导。朱立国说:“法律是强有力的制度支撑,执法人员依法履责,开展行动心中才会有底气。”

  严格执法保障公平正义

  11月13日,经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发现黄岩阳光左岸小区的违法建筑,当场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整改。此后多次约谈当事人,要求自行拆除,但业主逾期拒不执行。11月25日,下发强制拆除决定书并张贴公告后,业主仍然不配合,关门禁止人员进入,无奈之下,执法人员通过吊机进行空中作业,拆除该处违法建筑。

  取证、通知、公告、拆除,这一系列的流程皆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而来。依法依规,确保“三改一拆”行动的公平正义。只要是违法建筑,无论涉及什么背景,都必须依法拆除。

  玉环县青少年宫屋顶违法广告的拆除,就是“正义与邪恶”的交锋。以公益广告为由设立,期满后转为商业广告从中获利,支架腐烂具有安全隐患,面对执法人员的劝导,广告公司负责人屡次出口威胁,同时多方寻求关系。该县执法人员并不畏惧,下达执法文书后,伴随一块块角铁架的落地,依法铲除了这颗“毒瘤”,得到群众好评。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累积拆除违法建筑5644万平方米,实施“三改”5342万平方米,拆改总量超过一亿平方米,居全省首位。在这背后,是各级党委政府和行政执法人员坚决处置非法,保护合法的勇气与担当。

  全民普法形成守法氛围

  在行动开展之初,市司法局同步开展了“三改一拆优服务法律护航促发展”的专项行动。加强法制宣传,组建律师顾问团,推进“阳光公证”服务,多项内容为我市“三改一拆”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改一拆’的每一天,都是执法日、普法日。”朱立国说。行动初期,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在普查登记的过程中,向群众明确了违法建筑的界定。同时,我市在行动中遵循人性化执法原则,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建筑实行先拆或暂缓的规定,对未批先建的建筑要求补办补全手续,分类处置的公告张贴后,也是一次普法宣传。

  政府行为体现的法治思维和方式,引导全民守法。随着行动向纵深推进,我市提出创无违建县(市、区)的目标,违法建筑少一处,法治建设进一步。

原标题: 违建少一处法治进一步 台州三改一拆行动法治实践

标签: 三改一拆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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