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岭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该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廉租房将与公租房并轨管理,温岭将开启以公共租赁房形式的住房保障模式。更重要的是,该《办法》将保障范围扩大,只要符合相关条件的农业户口居民和外来人员也可以申请公租房。到明年底,温岭将拿出798套公租房,让工作生活在温岭市区的更多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
A农村户口和外来人口都可申请公租房
据温岭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主任王丰介绍,为了让更多在温岭生活、工作的群众得到住房保障,该《办法》参考借鉴了多地的管理经验,同时结合了温岭当地的实际情况,实现了政策设计上的三大突破,从而真正体现住房保障均等化。
“首先是户籍上的突破。以前可能只有符合条件的城镇户口居民才能申请,如今,符合相关条件的农业户口居民也可以申请公租房,这在全省范围内尚属首例。”王丰说。
“其次是地域上的突破。非温岭市区户口,但在温岭市区有稳定工作及经济收入者也可申请公租房。”王丰告诉记者。
“另外,是对流动人口的突破。非温岭户籍的但在温岭市区工作,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部分流动人口也可申请公租房。”王丰说,据初步排摸,目前温岭市区北山、北门、三星等城中村都没有批地建房指标,其中没有宅基地的农业户口住房困难家庭有100多户。另外,在市区工作的非市区户籍的人口也在温岭市区8000多人的租房队伍中占到了10%。
B申请门槛降低,放宽收入和车辆限制
王丰告诉记者,根据温岭的实际情况和生活水平,《办法》不再对申请者的收入和车辆条件进行限制,但相应的申请条件仍然不可少。
王丰说:“申请者需在温岭市区无房或所拥有的自有房产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5平方米,且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或子女在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非城区户籍申请者需要在市区有3年以上稳定工作证明;流动人口申请者还须为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等。”
C租金分档,低收入家庭保障范围扩大
“《办法》的初衷仍是继续最大限度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住房,实现政府托底保障,确保他们优先配租。”王丰告诉记者,对于低收入人群,在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之后,保障范围将租金分档缴纳的模式进一步扩大。对符合条件且持有《低保证》、《低保边缘证》、《特困证》的申请家庭,按照公布的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0%缴纳租金,持有《困难家庭救助证》和《重度残疾人困难救助证》的申请家庭,则按照租金标准的50%缴纳租金。
据王丰介绍,此前只有低保等家庭才能享受到廉租房保障,而通过该《办法》中的租金分档,一些阶段性困难家庭也都能享受到优惠的住房保障条件。
据了解,目前温岭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为城西合岙康和家园一期,共798套,计划于2015年年底交付使用。2016年和2017年计划分别交付913套和1117套。
原标题: 温岭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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