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我省14个单位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三门县公安局榜上有名。该局已连续3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三门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精益求精,积极推广“阳光执法”、“说理式执法”、“劝说中介人制度”,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连续8年被评为省级执法工作优秀单位。
说理式执法调解服务有温度
为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该局推行说理式执法,聘请律师、司法干部、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村居干部或外来务工人员中的威望人士组成劝说中介人组织,讲清事理,讲通情理,讲明法理,实现案结事了。
健跳镇的张某与林某互为邻居,关系素来不错。今年4月15日,双方妻子因琐事产生口角,互相殴打,张某的妻子吃了亏。张某得知后去找林某评理,结果没说几句,两人便动起手来。接警后,健跳派出所民警根据案件性质,采取了“说理式执法”的方式进行办理。民警把双方当事人召集过来,或集中申辩,或单独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面对民警的真情与耐心,双方情绪逐渐缓和,最终达成共识,签订协议,握手言和。一场激烈的矛盾冲突经过民警长达3个多小时的“说理”,最终平息、化解。
该局规定,对伤害案件、纠纷类案件、交通事故、火灾原因、刑事责任能力认定等6类重点案件的鉴定、认定问题全部开展说理式执法。另外,针对多人一案类行政案件,实行制作同一份处罚决定书制度,解决同案不同罚问题,主动通报案情,听取意见,解答疑点,提升执法公信力。
阳光执法公平正义看得见
今年8月25日,台州市网上公安局发布一则公告:三门县公安局亭旁派出所定于2014年8月28日上午9时对2014年7月7日发生在亭旁坐塘村的金某与王某殴打他人一案进行公开处理。地点:亭旁派出所二楼会议室。类似的行政案件公开处理,在三门公安局已成常态。
针对案件当事人对行政案件办理公正性有异议的,案情较为疑难、复杂的,经营场所涉嫌违法活动被查处的,该局积极组织公开听证实行公开处理。听证过程中,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村居社区干部以及当事人自己邀请的人参加,纪委督察部门现场监督,主办民警公开说明办理过程、法律依据、证据情况,当事人可以质证、申辩,在听证的基础上,该局再对案件进行调解或作出处罚决定,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公正。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实行“内容十公开”,即:受(立)案公开、发(破)案公开、执法依据公开、办案流程公开、主办民警公开、鉴定结论公开、查处结果公开、执法效果公开、纠纷调解结果公开、预警信息与防范措施公开。
在推进“阳光执法”工作的基础上,该局按机关业务单位、派出所两个序列,根据各单位职能不同,以辖区群众、110报警人、案件当事人、工作服务对象等为测评对象,以执法管理、服务为主要内容,开展满意度和安全感测评,并将测评结果纳入对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促进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推进了执法公开。
科学管理办好案多办案
今年6月17日,三门县局召开科所队长会议暨“师徒制”拜师仪式,公开选聘导师,通过一对一结对方式,对新警进行执法指导,使新警快速成长为执法业务骨干。
为深化执法能力建设,持续提高民警依法履职能力,该局不断完善常态化法律考试制度,大力开展执法讲堂、“警师制”、民警上台轮流讲课、每年组织开展全警轮训、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竞赛,建立民警学法积分制和法制之星、执法办案能力评选,持续提升执法民警素质,增强执法自信心,促使民警多办案、能办案、办好案,打造一支过硬的执法队伍。
该局以“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为要求,统一执法程序和处罚标准,制定完善110接处警、受(立)案撤案、人身安全检查等执法重点环节的工作规范,狠抓民警日常执法习惯养成。每月公布学法重点,每两个月组织一次集中抽考,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考试。组织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对通过司法考试的民警,直接列为中层后备干部。完善积分管理,提高积分值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的优越性,真正让“干得多、干得快、干得好”的工作考核得高分、干部推荐得高票、生活待遇得实惠。去年,该局对案件办理积分排名第一的民警申请报三等功,前三名列入县局中层后备干部,前十名直接确定为优秀公务员。同时,该局落实派出所民警住所制度,各所队每周一学习夜时间开展讲案说法活动,随机抽取1-2起已查结案件,执法民警互评案卷质量。法制大队还依托法制微信群,发布执法典型案例,与所队民警交流讨论日常执法问题,让执法民警在案件点评中提升执法水平。
原标题: 规范执法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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