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27日,全省财政地税系统局长培训班在杭州举行。培训内容包括新《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财税改革的文件,以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廉政风险与效能、涉税审批等具体改革政策。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地税局局长参加了培训。
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在小结讲话中指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涉及面很广、内容很多、要求很高。市县财税局长既是财税改革的组织者和推动者,也是财税改革的具体实施者,地位重要、责任重大。要以这次培训班为契机,带头学、自觉学,在系统内掀起学习贯彻新预算法和相关财税改革政策的热潮,做到真学、真懂、真用。
钱巨炎强调,财税改革,从表现形式上看,改的是财政制度,包括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和财政体制等;但从深层次看,改的却是各级政府的行政行为,特别是理财治税的思想和理念。在强化市场作用和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要重点处理好五对关系。
1、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力不足,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职行政的边界意识不强,很多时候政府抢了市场的“饭碗”,做了本该由市场做的事情,从而出现公共财政为市场埋单的情况。其实,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效率是最高的,政府越位非但不能增加社会总福利,反而会抑制市场活力。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就是要使公共财政的职能回归到“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能上来,退出“越位”、补好“缺位”,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我们在制度设计时,要充分体现这种转变。促进发展方面,要清理规范各类财税优惠政策,减少对市场主体的直接补贴,落实好两个“一般不”,将重心转移到营造发展环境、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上来。保障民生方面,要立足公共性原则,合理区分政府、市场、社会、集体和个人的责任,科学安排政策和支出,多“雪中送炭”,少“锦上添花”,推动树立个人努力、各方面合理承担责任、勤劳致富的科学的民生理念。科学理财方面,要善于借助市场机制和市场力量来弥补财政资金不足、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学校、医院、养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放大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
2、改革与法治的关系三中全会《决定》突出法治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24字目标中第一句话就是“完善立法”。四中全会,作为三中全会的姊妹篇,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其中财政法治化建设是重要内容。今年8月,新预算法通过,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要把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与深化财税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以改革成效营造并巩固普法用法的良好环境,加快建立具有浙江特色、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制度。预算方面,要增强对预算的敬畏心和遵从度,维护预算的刚性和法定性,一经人大批准,就要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税收方面,要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要求,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清理,填补税收“洼地”。要坚持依法治税,绝不能为了完成任务去收“过头税”。财经纪律方面,要树立规矩意识,建立健全制度和标准体系,将资金分配权和使用权关进制度的“笼子”,深入推进数字财政和龙版数据大集中建设,用制度和标准说话,用机器和技术管人,大力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3、省与市县的关系要重新审视省与市县的关系,科学合理地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市县能做的事情,由市县自己承担,省里要做市县做不了的事情,特别是一些跨区域工程,要研究更合理的分担机制。设区市也要加大对所属县(市)特别是欠发达县(市)的投入力度,推动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同时,在体制设计上,要体现“保基本、重激励”的原则,既要保住欠发达地区的基本,又要保护并激励各地发展的积极性。要分析欠发达地区长期欠发达的原因,对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充分体现市县主观能动性,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近些年来,在部门利益驱使下,财政调控和规划的功能有所弱化。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新预算法强调,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明确了全口径政府预算的改革方向,突出了财力的集中和统筹。这些决定,实际上就是约束部门利益,强化财政的宏观控制力和资源配置力。财税局长们要有宏观思维和战略眼光,学会跳出财税看财税,从价值形态上对各行业、各领域的发展规划加以管理和控制。同时,要按照改革要求,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大力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将分散在各部门的财权、财力集中起来,增强预算盘子的完整性和财力统筹能力,充分发挥财政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5、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作为政府的“大管家”,财税部门要统筹好当前和长远两个大局,在政府决策时发出专业、理性、客观的“财税好声音”。收入方面,要注意培育稳定、优质、广泛的税源,建立健康稳健的收入结构和增长模式,遵循市场规律和财税运行规律,发挥财税对经济的逆周期调节作用。支出方面,出台任何一个政策、提高任何一项标准,都要考虑财政的可承受能力和政策可持续性。有些政策,现在财政保障没有问题,但随着今后支出范围的扩大、基数的增加、标准的提高,未来财政的压力将会很大。改革方面,要立足当前,算好眼前账,平衡好改革红利和成本,不能因改革过于超前而影响正常的财政收支秩序。同时,要着眼长远,不能满足于对既有制度和政策的修修补补,而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勇气,对传统理念、实践模式和操作方式进行创新,着力构建有利于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财税生态系统。
原标题: 处理好五对关系,推动浙江财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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