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江盈盈 蔡 明
日前,在2014年度党纪法规知识测试中,温岭市60名领导干部接受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十八大以来中央廉政新规等内容的测试。令人眼前一亮的是,赶考的“考生”中,单位“一把手”的数量从去年的5人,增加到今年的20人。
“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一‘牛鼻子’,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温岭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建斌介绍,今年以来,温岭强化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以上率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网络式覆盖,主体责任明明白白
要落实主体责任,首先要明确责任。
今年3月,温岭市出台规定,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年初,都要向市委、市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
一个月后,该市16个镇(街道)、66个市级部门党委(党组)全部向市委、市纪委提交了2013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面报告,报告分为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以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随后,市纪委抽调人员逐一审核各单位书面报告,对内容不符合要求的16个单位退回补充修改;要求明显不达标的4个单位退回重写,确保报告质量。
不仅如此,从今年开始,温岭市纪委还调整完善考核办法,在对全市镇(街道)、部门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中,按照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五方面要求,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将权重提高到65%,从而强化党委主体责任。
链条式督导,责任落实踏踏实实
“去年年底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进行的‘作风和廉洁自律’反向测评中,横峰街道个别领导干部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现象,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及时提醒纠正。”“对违纪违法问题要有案必查,对违反‘四风’问题干部要点名道姓。”
在收齐主体责任书面报告后,温岭市纪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选取16个镇(街道)和4个市级部门党委(党组),逐一分别听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汇报。
汇报会上,列席的市纪委委员现场评议反馈意见共计203条,会场一度弥漫着呛人的“辣味”,不少人面红耳赤。
“伤疤”揭开后,“消炎”手段迅速跟上。温岭市纪委随即派出6个督查组,对该市16个镇(街道)和4个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针对市纪委委员反馈的评议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专题研究,切实加以整改。”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如温岭市教育局,不仅加强了阳光人事、阳光招生、阳光预算等工作,还严肃查处违反财务纪律、违规兼课等问题,纪律处分6人,认真履行起了“一岗双责”。
倒逼式追责,责任追究清清楚楚
今年3月,温岭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城南镇大闾管理区组织机关干部在城南大友海鲜楼聚餐,支出酒水费、餐费、香烟款合计21000元。随后,市纪委迅速展开调查,对该事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责令城南镇党委作出深刻检查。不仅如此,市纪委还将责任追究到了该镇党委“一把手”的头上,这在以往是没有过的。
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该市建立了“一案双查”的责任追究制度,即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城南镇党委书记没有及时制止,事后也没有妥善处置,作为该镇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我们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温岭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进行诫勉谈话,不仅对当事人有震慑作用,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其主体责任意识。”温岭市纪委副书记莫灵芝说。
6月28日,温岭市向全市通报了这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此后,中纪委网站等其他媒体也相继曝光了此事。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抓住责任追究这一‘杀手锏’。”陈建斌说。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该市共对违规发放购物券、违规发放会议洗漱用品、违规借用公务用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5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诫勉谈话。
原标题: 牵住“牛鼻子” 耕好“责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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