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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需谨慎 县消保委发出“双十一”消费警示
2014年11月05日 来源: 今日玉环 罗俊

  今年的11月11日势必是许多网购达人们的狂欢日,到时又会掀起一拨接一拨的购物热潮。那么,如何在“双十一”期间买到称心如意、不让自己心里添堵的商品呢?近日,县消保委发出“双十一”消费警示,尽量避免消费者在网购中遭遇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对于快速发展的互联网,轻松、快捷已然成为网络购物优势的代名词,不过其中的陷阱也不少,需引起消费者注意。

  县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在加入“双十一”购物狂欢节热潮中时,消费者首先要选择专业性强、信誉度和知名度高的购物网站,为网购织起第一道保障。在浏览商品页面时,不要选择价格与实体店价格过于悬殊的商品,特别是名牌商品,不要盲从轻信,谨慎购买,以免掉入低价陷阱;在此期间,要仔细查看商家和商品的信誉评级以及其他买家对商品的评价,看清商品详细信息和售后服务内容,货比三家后再出手。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不要轻易点击卖家的交易链接,切记核对官网地址,以防误入“钓鱼”网站。

  针对“双十一”可能出现的物流紧张、仓储爆满的情形,县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做好快递延迟的心理准备,在没有收到货的情况下,要留意交易系统自动打款时间,假如购物的商品迟迟未到,可以在自动确认收货前两天联系卖家或自动延长确认收货时间。

  另外,商家在“双十一”期间推出的各类秒杀活动,消费者在抢购时应保持清醒头脑,切勿盲目、慌乱,一定要冷静,避免因误解产生消费纠纷。

  最后,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强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一定要保存网上商品图片、介绍以及商家聊天记录等内容,并尽量索取购物发票作为凭证,一旦收到商品出现问题且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时,能及时向电商企业平台的维权团队投诉。即使当纠纷不能很好协调解决,消费者也可凭这些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权。

原标题: 网购需谨慎 县消保委发出“双十一”消费警示

标签: 双十一 商品 消费者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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