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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工作需要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2014年10月30日 来源: 台州晚报 姚苗苗文/图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章维青昨现场接听12345热线

  昨天上午9点30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章维青在台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现场接听电话,受理关于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投诉、意见、建议及相关政策法规咨询。

  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12345共接到计生类有关话务29件,其中章维青现场接听12件,直接答复14件,交办3件。从区域分布情况来看,市直8件,黄岩7件,天台6件,临海4件,椒江2件,仙居1件,三门1件。

  “三查”工作需要大家支持配合

  天台县平桥镇朱车村一村民来电:镇里以我的妻子未参加一年两次的妇检为由,不予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由公务员担保给予办理,寻求帮助。

  章维青答复:符合二胎生育相关政策,至当地乡镇政府办理即可。但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需要履行自身的义务,按照浙江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你妻子有义务参加“三查”。如未收到“三查”通知,我们将了解一下原因,看究竟问题出在哪里。一年两次的“三查”工作,需要大家支持、配合。

  黄岩一位市民来电:1.我是黄岩区东城街道的,妻子生育小孩后欲领取独生子女证,计生部门要求必须上环,或需要医院出具不适合上环的证明,对此我有异议。2.夫妻双方均是独生子女,符合生育二胎的政策,女方是否必须参加妇检。

  章维青答复:1.不是一定要上环,但对于育龄妇女来说,在各种避孕措施里,上环的后遗症较少且比较安全,这个可以自行选择,此事我们会跟相关街道核实,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2.按照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育龄妇女有义务参加“三查”服务,即查孕、查环、查健康,这个过程中也是为育龄妇女的健康着想。“三查”服务对育龄妇女来说是有好处的,不要觉得是负担。

  违法生育需按规定进行处罚

  一位甘肃籍的女士来电:我丈夫是天台人,为上门女婿。因我们当地习俗,生小孩无需办理结婚证,也不用办理准生证,夫妻双方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生育两个小孩,小孩户口落在甘肃。现我们夫妻在天台生活,欲将小孩户口迁到天台,但被当地计生办告知,需要先罚款方可落户。我的小孩已落户,现只是将户口转至天台,我觉得不应罚款。

  章维青答复:按照浙江的计生管理规定,你的情况属于违法生育。甘肃也应是执行国家的计生政策,你也属违法生育。建议你先至甘肃打一个未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或者违反计划生育已处罚的证明,再至我们这里办理。如未进行处罚,按浙江省的管理条例规定,需要先处罚,具体与当地计生管理部门将情况了解清楚。如已经在当地处罚过了,不会重复处罚,但需要你提供依据。

  该女士再次来电咨询:如在天台进行处罚,需要处罚多少金额?我的第一个小孩于2001年生育,第二个小孩于2002年9月生育,两个均是女儿,生育时夫妻双方年龄符合生育年龄规定。

  章维青答复:具体罚款金额按照条例规定处罚,第一个孩子按照0.5-1倍的当地人均年收入进行处罚,2001年生育的按照2000年天台的人均年收入;2002年生育第二个孩子,按照2-4倍的当地人均年收入进行处罚。具体金额可向当地乡镇(街道)咨询。如在甘肃接受处罚,可以拿着证明过来,有什么情况,欢迎你拨打我们的电话88510903咨询。

  妻子已生育两个小孩

  不符合生二胎条件

  一位先生来电:我的妻子属二婚,与前任丈夫生育一男孩,男孩判给前任丈夫。现我们生育一女儿,打算放弃生育二胎,请问是否可办理独生子女证。

  章维青答复:因你妻子已生育两个小孩,按照规定,已经不能再生育二胎,所以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

  临海市杜桥镇上墩头村一村民来电:我们村一位村民的儿子(夫妻双方均属农村户口)第一胎生育女儿后,户口落在女方娘家,现生育了第二胎,村里将此作为第一胎。我现在担心该村民如再生育一胎,村里无法追究其违法生育的责任,要求处理。

  章维青答复:双方均是农村户口,按照浙江省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第一胎为女儿,可以再生育一胎,第二胎符合政策,如再生育第三胎,即属于违法生育。此情况我们先了解一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社会抚养费征收不会“一事多罚”

  一位市民来电:1.我的朋友是黄岩区宁溪镇农业户口,他的妻子是四川农业户口,现计划外超生一个小孩(2014年生育),在四川当地已缴纳社会抚养费,缴纳金额为1万元,请问在台州是否还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2.我了解到临海某居民,资产已上千万元,超生仅缴纳社会抚养费9万元,黄岩某居民年收入也近百万元,超生仅缴纳社会抚养费7万元,而一些贫困地区需要罚款10万元,我觉得这很不合理。

  章维青答复:1.计划生育抚养费不会一事多罚的,已经在四川缴纳了,将相关单据拿过来,按照管理规定,应在男方处理,如在女方已处罚,根据处罚的金额,缴纳的1万元未达到我们的标准,肯定需要联系对方计生部门,要求对方取消,在台州重新处理;2.至于社会抚养费标准,我们是按照当地上一年的人均收入,按倍数处罚,不同地区的人均收入标准不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有依据的,并且按照程序征收。

  延伸阅读

  近年来,我市陆续出台了几个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性文件,以方便群众办事,解决了群众“办证难”问题。

  一、主动发放《一孩生殖健康服务证》。在新婚夫妇登记结婚时,乡镇(街道)计生办就发给《一孩生殖健康服务证》。另外,在黄岩区、温岭市、玉环县开展取消《一孩生殖健康服务证》试点,下一步将取消《一孩生殖健康服务证》。

  二、简化《再生育证》审批程序。实行群众一次性申请、乡级审核上报、县级限期审批办结、网上审批、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办理期限由过去的30天缩减为15天。

  三、推行承诺制。对于各种复杂情况,申请人无法取得婚育情况证明或者独生子女证明的,申请人只要签署承诺声明书,也可给予办理相关证件。

  四、实施全程代办制。村级计生服务员为代办员,为群众代办《生殖健康服务证》、《再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

 

原标题: 计生工作需要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标签: 生育 计划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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