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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开通“台州审理”微信公众平台
2014年10月27日 来源: 台州日报 见习记者洪雨成

  10月24日,记者从市纪委组织的“走进纪委”活动了解到,“台州审理”订阅号微信公众平台已于8月15日开通,既为我市纪检监察人员搭建了业务培训平台,也为我市审理工作的宣传推广助力。两个多月来,微信订阅用户已达到395人,发送典型案例8例,收到各类点评意见150余条。

  这是继案件公开审理工作、案件审理员制度、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限时告知责任制等3项制度创新之外,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审理工作的又一全国首创,引起省纪委和省内外同行的关注。

  “台州审理”微信平台设置了特色创新、业务研讨和法规制度三大主板块,各板块分别下设审理动态、案例剖析、理论指导、疑难解答、法律法规等子项目。利用微信订阅号的推送功能,每日向相关用户发布我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最新动态,实现图文并茂、第一权威。

  据悉,我市9个县(市、区)案件审理室干部共20人,但全市每年约1300起案件的90%以上依靠县(市、区)纪委审理。在此背景下,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党政纪案件审理员队伍,选聘熟悉纪检监察业务、法律知识、具有司法实践经验和审计会计专业素养的党员担任。该支队伍共180人,已全部加入微信平台。

  目前,平台已形成“一日一主题”、“一周一案例”制度。由市纪委审理室收集常用、亟需掌握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每日推送,日积月累提升能力素养;从全国各地公开案件中选取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例,结合台州实际,布置“考题”,及时在平台发布,引导审理员思考,并组织对案例作集中点评,对审理员的精彩评语作全市通报。此举促进了全市定性量纪平衡,提升了党政纪案件审理员的审案能力。

  通过搭建这个平台,对案件审理中常见的问题、普遍的疑惑进行集中解答,每个人都可以第一时间得到统一的答复,有利于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和案件质量的提高。同时,搭建了经验宣传平台,将“台州做法”推广至省内外。

  市民可在微信中搜索“台州审理”或“TZshenli”添加关注。

原标题: 市纪委开通“台州审理”微信公众平台

标签: 审理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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