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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信息拟全面联网查税 公民将有终身不变纳税识别号
2014年09月28日 来源: 杭州网 徐迅雷

  虽然未有明确的时间表,但是税制改革已经在向纵深发展。在资源税、房产税、个税等纷纷曝光未来改革方向后,《税收征管法》日前也启动修订大幕。

  一位接近税务系统人士表示,此次修改最主要的是增加了个人征税系统的内容,即自然人纳入征管体制。这意味着,个人的工资、薪酬、不动产等收入,以及个人在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的财产也将被税务部门所掌握。

  修订草案首次提出各金融机构应该提供对征税有用的信用凭证,包括大额资金转移、企业破产清仓等内容。对税务机关而言,这意味着不动产信息的共享只是一个开始,个人所有财产交易都需要上报给税务机关,有利于当前廉政建设。

  

  草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其实《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不亚于《预算法》,只是一直未受到社会关注,此次修改算是迄今规模最大的一次,国税总局对此非常谨慎,目前草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法制办,鉴于草案修改力度之大,估计年内不会上会审议,最有可能是在国务院内部进行讨论。”上述人士表示。

  今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此次税制改革将主要围绕“六税一法”进行,分别是增值税、资源税、消费税、环境保护税、房产税和个税,一法是《税收征管法》。

  次月,国税总局曾邀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4名成员进行为期一周的闭门会议,重点对我国《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工作给出意见。8月21日,国税总局组织国内专家在万寿宾馆开展座谈,并对修订草案进行讨论。

  和以往修订工作不同的是,国税总局此次给出的草案稿,在原来的章节上做了较大调整,如建立针对自然人的税收管理体系、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和健全争议解决机制等,共计新增47条,修改67条。

  税收征管不再仅面向企业

  一直以来,《税收征管法》偏向对间接税的征收管理,面向的目标群体是企业,对个人征税更是从未涉及,在税收平衡上存在欠缺,这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税制改革的思路背离。

  修订草案中明确要建立针对自然人的纳税识别号,这是草案的一个亮点。自然人将适用跟企业一样的税收强制措施,这为建立对自然人的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铺平了道路。

  财税专家建议我国《税收征管法》应该借鉴外国经验,建立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制度,赋予每个自然人纳税人唯一的、终身不变的税务登记号,以掌握每个纳税人的情况。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对自然人的税收征管包含涉税信息的上报,以往都是对企业要求有完善的涉税信息,对个人部分并没有涉及,但是随着直接税征管的扩展,个人部分将全部纳入征管体系,目前在征管技术层面已经比较成熟。

  金融机构将上报涉税信息

  如何实现对个人部分的征管,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第三方成为关键一个环节。也因此,修订稿明确规定:第三方机构需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的涉税信息。

  施正文表示,当前出现的很多征管难题,很多是由于税务机关没有掌握充分的涉税基础信息而难以推进。未来在个人征管方面,如果金融机构能够向税务机关上报有用的征税信息,对税制完善是很大的一个利好。

  目前税务部门已经与人民银行、工商管理、海关、质量技术检验等部门建立了良好的信息合作关系,未来还需要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规定包括政府相关部门在内的涉税信息占有者,向税务机关及时准确提供涉税信息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税务机关获取第三方信息的法定权力,以便更充分地应用第三方信息。

  上述税务系统人士也表示,增加个人部分的征管,对税务机关而言,掌握的信息不仅仅是工资、薪酬、不动产等收入,其在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的财产也会一目了然。“因为这些交易需要通过金融机构来支付,只要金融机构能把这些信息上报税务机关,对偷税漏税、官员腐败会起到震慑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案还对个人大额现金使用做了限制,目的也是防止个人不通过金融机构的支付手段,而私下进行交易,规避税收征管上的漏洞。据中国经营报

  评论:税制改革要顺天应人

  税制改革在向纵深发展,《税收征管法》启动修订大幕。此次修改,将提高直接税比重,搭建合理税制;把自然人纳入征管体制,建立自然人的纳税识别号,个人的工资、薪酬、不动产等收入,以及个人在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的财产,将被税务部门所掌握,并可全面联网查税。对于财产“透明化”,普遍认为有利于廉政建设。

  税收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国外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赋予每个自然人纳税人唯一的、终身不变的税务登记号,以掌握每个纳税人的情况。

  税收征管究竟怎么管?国际惯例究竟怎么看?无论如何,《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很需要“开门立法”,让公众参与。万万不能是“对权力有利的就与国际接轨,对权力不利的就装神弄鬼”。语云“顺天应人”,历史的走向就是天,民意的归趋就是人——税制改革与人人相关,所以更应该“顺天应人”。否则,“和谐”就会变成“奢侈品”、“安定”可能变成“易碎品”。

  税赋的改变、税制的改革,其本身的“透明度”很重要。托克维尔在名著《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深刻揭示法国大革命前集权体制的财政逻辑、行政逻辑和社会逻辑,剖析随意性、无节制地增加税收带来的危害,而且增税竟然是“由秘密决议来确定,直接税逐年增长,人们却事先听不到任何风声”。税负没有公平,税改没有透明,权力只会盘剥和瓜分收入,行政机构则是无序膨胀,卖官鬻爵更是盛行,结果那是侵害个人权利、分化社会、掩埋公平,就此播下了法国大革命的火种。这个历史看起来是“殷鉴遥远”,但作为一个警示钟竖在世人面前,终归是好的。

  税改税改,要改革的很多。作为大慈善家的比尔·盖茨,就曾对媒体明确表示,建议中国政府考虑采取以慈善资金抵扣税收等政策,鼓励富人们多做慈善事业,一旦富人们意识到慈善事业有价值并受到高度认可,就会自然而然地倾力投入其中。而在广东省,则有人大代表尖锐指出,有些地方交警一年罚款数以亿计,已罚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不客气地发问:“非税收入这块到底有多重,‘超重’了吗?”

  比尔·盖茨说得没错,“慈抵税”是世界通行做法。而在发达国家,收税多但收费少,而且每件商品的价格标签上,除了标明定价,还标明税金——这样的“透明化”,让人爽心。任何公开与透明,都有利于监督与公平,让大家心中有数,即可避免“取之于民,用之愚民”。发达国家成熟的税制,已经运行多年,得到实践检验,无疑是有可借鉴之处的。

  税制改革,确非朝夕之间就能完成;但无论怎么改、何时改,我以为大前提一定得是“顺天应人”。

原标题: 个人财产信息拟全面联网查税 公民将有终身不变纳税识别号

标签: 个人 信息 征管 税收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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