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弟弟醉驾机动车被处拘役,按理说,有了弟弟这个“前车之鉴”,当哥的应当引以为戒,然而,想不到的是哥哥也犯了迷糊,一年后竟然步了弟弟的后尘——也醉驾被抓了。更巧的是,两人醉酒被抓,除了时间不同外,事情发生的地点、原因都是一样,都在临海市大田交警中队辖区,两人先后都因醉驾机动车造成交通肇事而露馅,当然,结局也是相同:兄弟俩都被追究刑事责任。
8月20日晚19点50分左右,大田交警中队值班民警蒋人欢在办公室里忽然听到外面马路传来“嘭”的一声,“不好,外面可能撞车了,快出去看看。”蒋人欢带着协警小甘就往外跑,果然就在中队门口不远处一辆轿车与燃油助力车发生了碰撞,一男性驾驶员受伤躺在地上。蒋人欢见状立即让小甘把警车开出来送伤者去医院,自己则守护在伤者旁边,期间他闻到了伤者散发着浓浓酒气。伤者第一时间被送往了医院,快速处理了现场,蒋人欢就到市一医院调查情况。
驾驶燃油助力车的男子姓李,34岁,云南人,在大田某物流公司上班。当晚18时左右,他和三个朋友一起在大田街道大田刘村的一个饭店吃饭,期间他一个人喝了半斤白酒和两大瓶啤酒。饭后,李某约了两个朋友一起去大洋街道闸头溜冰场溜旱冰,李某他们从大田刘村出发沿着东方大道往临海方向行驶。由于朋友开得太快,李某没跟上他们,就不想去了,行驶至大田中队门口时,他想穿过对向车道左拐进北达路去街上买点东西就返回住处,没想到和对向驶来的轿车相撞了。交警对李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183mg/100ml(血液化验酒精含量为180mg/100ml),属于醉驾。
在医院期间,伤者家属也赶来了,其中一男子称是他弟弟。
“你看着有点眼熟啊”蒋人欢说道。
“你是去年因醉酒发生事故被我们查处的李某某吧?”协警小王当时协办过他的案子,连他的名字都还叫得出来。
“是的。”李某某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原来,去年4月30日,李某某在大洋街道舅舅家吃了中饭,期间也是喝了半斤左右的白酒,下午两点半左右从舅舅家出来,驾驶着老乡借给他的燃油助力车准备回大田街道朝阳村去还车,行驶至东方大道与浦山路交叉口时在酒精的作用下车辆失去控制与一辆轿车发生了碰撞。李某某当时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86mg/100ml,他的醉酒驾驶行为被临海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5日。
原标题: 相隔一年,两兄弟先后醉驾被追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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