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你说的有道理,很中听!就照你说的办。”8月25日上午,三门县沙柳街道道岸头村3名为土地积怨13年的村民几乎同时对该县公安局沙柳派出所民警陈根富如是说。到此,凭着对农事的熟悉和在工作中积累的丰富的调解经验,又一起村民纠纷被老陈“迎刃而解”。
2001年,道岸头村村民林某将自家及兄弟家的承包田与周某家的土地调换,并与租来的邻近土地一起改造成青蟹养殖塘。后来,林某的兄弟不承认林某在调换土地协议书上代签的签字,多次要求周某返还土地。2007年,甬台温铁路征用林某养殖塘部分土地,林某和其兄弟要求周某领补偿金并划回部分承包田,周某不同意。此后,3人就土地调换一事多次发生争执。
三门县公安局沙柳派出所民警陈根富获悉情况后,通过主动走访了解,明白了问题的关键点:林某和其兄弟在调换土地时并未分家,且是主动换地,因为不满赔偿金而反悔,最初的《调换土地协议书》应是有效的,而周某所调换的土地已被林某放海水咸化,不适于种植庄稼,故周某不同意重新换地。
掌握了症结所在,民警陈根富多次到3人家中开展劝解工作。8月25日,老陈召集林某兄弟及周某坐在一起。“青蟹水要咸,庄稼地要淡,大家的日子要过甜;低头不见抬头见,吵吵闹闹不应该……”凭着对农事的熟悉,老陈顺口劝说,直说得原本板着脸的3人都点起头来。当日,双方达成协议:土地征用补偿金由林某领取,双方调换的土地在承包期内不变。一场长达13年的土地纠纷最终得以化解。
原标题: 农事顺口溜解村民13年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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