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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应为我的热水器承担责任?”
2014年08月28日 来源: 台州商报 章 韵文/摄
【摘要】 在张先生出示的购机合同上,记者看到,合同的甲方并不是生产厂家,而是黄岩明辉电器经营部。上门推销的这位汪姓销售人员,是这家所谓明辉电器的总经理。合同上写着,热水器整机保修1年,压缩机3年包换,桶身的包换时间则长达6年。

  图为张先生购买的热水器的说明书。

  ▲热线报料

  现如今,消费者买东西,大多都有三包,特别是大件的产品,售后服务还得好。如果买来的产品坏了,还在保修期内,可以找厂家或者经销商要求免费维修;但如果产品还在保修期,生产厂家却倒闭了,消费者该怎么办?

  最近,家住黄岩锦绣嘉苑小区的张先生,就碰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记者调查

  搬家后遇到上门推销,张先生买了台空气能热水器

  张先生告诉记者,2008年,他刚入住黄岩锦绣嘉苑小区。有一天,一位姓汪的销售人员上门推销空气能热水器,一番推销后,张先生买下了一款由杭州恒吉热能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吉牌空气能中央热水器。

  在张先生出示的购机合同上,记者看到,合同的甲方并不是生产厂家,而是黄岩明辉电器经营部。上门推销的这位汪姓销售人员,是这家所谓明辉电器的总经理。合同上写着,热水器整机保修1年,压缩机3年包换,桶身的包换时间则长达6年。

  保修期内热水器出问题,张先生自己掏钱修

  张先生说,2011年,还在包换期内的热水器压缩机出现了问题,当时他想找经销商要求维修,却发现根本无法联系上经销商。

  “跑到店里,店门口贴着一张转让的告示,店门都关了。我又给吉牌空气能热水器的厂家打电话,反映了情况,对方表示该品牌没有台州总代理了,说等他们找到总代理后,再让总代理联系我。”张先生说,没办法,这笔压缩机更换的费用他只能自己支付。到了2012年,张先生发现,他连生产厂家也无法联系上了。

  热水器又出问题,发现厂家已倒闭

  如今,这台空气能热水器又出状况了。

  “开起来之后,水很臭,温度也打不上去。我们喊了维修师傅来,维修师傅说这个桶漏了,水放出来就很臭。”张先生的妻子陈女士说。

  经过多方打听,陈女士终于联系到了当初那个经销商汪先生。但对方的说法,让她很失望。“他说,这件事与他已经没有关系了,因为厂家已经倒闭。我说是你把东西卖给我的,承诺也是你给我的,我不找你找谁呢?”陈女士很气愤。

  随后,当着记者的面,陈女士拨通了汪先生的电话,得到的回复与陈女士所说的一样。

  为了了解汪先生的真实想法,记者拨打了汪先生的电话。汪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卖给张先生热水器的时候,他只赚了几百元钱,现在厂家倒闭了,他也没有办法。

  销售者同样具有

  保障质量的责任

  张先生所遇到的问题关键就是责任该找谁承担,是否厂家关闭了就该自己承担质量问题带来的损失。

  首先对于张先生来说,厂家只是承担责任的责任人之一,并不是只能找厂家承担三包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销售者对于消费者同样具有保障质量的责任和义务。消费者可以自行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如是生产者的原因,销售者可以赔偿后向生产者追偿。

  同样,三包期限内产品质量出现了问题,消费者是在销售者处购买的商品,第一时间自然是找销售者承担责任,毕竟找寻生产者承担责任本身对于消费者来说与成本和现实不符。当然由于厂家已经倒闭,而且张先生的热水器也已经使用了三年,所以还是建议其能和汪先生适当地协商,使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

  最后提醒大家,在购买家电类产品时,尽量购买知名的品牌,毕竟家电类产品的售后保障是其重要组成部分,购买知名大企业的产品至少在售后保障上,可以更好地找到责任人来承担损失,从而保护自身的权益。

 

原标题: “谁应为我的热水器承担责任?”

标签: 热水器 消费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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