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台州市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一起非法饲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案件作出处罚,对当事人吴某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今年年初,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浦坝港中队接到相关部门移送线索,称有人涉嫌非法饲养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执法人员现场查实,当事人饲养的动物确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面对询问,吴某坦言,这鸟是他从云南家乡携带至本地的,因喜爱画眉的外形与鸣声,便一直私自饲养。“以为自己偷偷饲养不会有人知道,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吴某懊悔不已。
据悉,当事人吴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行政违法行为,根据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罚款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该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禁止私自饲养画眉鸟,既是守护物种存续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生态平衡、坚守法治底线的必然要求。私自饲养画眉鸟不仅要面临高额罚款,更严重的可能涉及刑事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买卖、运输画眉鸟,达到一定数量即构成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刑期最高可达十年以上。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或电头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的稿件,均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并保留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的电头。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