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5月3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久忍 杨群)童年,理应是阳光、快乐的同义词。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在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我们却听到了一个个发生在孩子身上的令人痛心的故事。
讲述者是法律援助律师。在讲述时,本该理性至上的他们,流露出了难以抑制的愤怒,以及无法言喻的沉重。
他们讲述的,是一个常人无法想像,却已经在我们身边发生,甚至可能还在发生着的残酷现实——儿童性侵案。
“她痛恨父亲的不轨,也怨恨母亲的懦弱”
讲述者:浙江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陆维臣
我是在2016年10月份,接触到这个案子的。当时,受害人小文(化名)的母亲,在当地检察院的引导下,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要求撤销小文父亲对小文的监护权。
从2012年到2016年,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小文的父亲多次对小文进行强行猥亵、强奸。2016年5月1日,小文的父亲正在强行猥亵小文时,被母亲发现,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援助期间,我逐渐了解了更多的情况。小文一家是外来务工人员,共有3个子女,当时都未成年。小文父亲的务工收入,是全家的主要收入来源。
实际上,对于父亲性侵小文一事,母亲是早已察觉的。但是,小文母亲性格比较懦弱。再加上,她也在担忧,举报了丈夫,全家就断了收入来源,因此这些年来,她选择了忍受。
我了解到,这次小文母亲之所以痛下决心向公安机关举报,也是出于小文的坚持。
在举报前,母女之间有过一次谈话。母亲跟女儿坦言,举报父亲后,会造成全家生计没有着落。但小文已下定决心,坚持要母亲去报案,说自己实在忍受不了了。
后来,小文父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
我接触小文时,发现她不仅痛恨父亲,也对母亲存在很深的怨恨心理。在接受了多次心理治疗后,小文的心态暂时得到了平复,但已造成的心理创伤,将伴随她的一生。
此前,我还给另一起父亲性侵亲生女儿的案子提供过法律援助。两起案件的情况很类似,都是外来务工人员,父亲特别强势,侵害时间都持续了多年。
为这些孩子提供法律援助时,我心情非常沉重,并且时常会有一种无力感。因为对未成年人的伤害已经造成,作为法律援助律师,我们只能在事后,尽力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减少他们受到的二次伤害。
“我所气愤的,不仅是她的继父,还有她的生父”
讲述者:浙江辅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欣
我是在2016年9月开始承办这起法律援助案件的,目的是帮助受害人小米(化名)变更她的抚养权。
小米刚出生不久,父母就离了婚。几年后,小米的母亲改嫁,小米跟着母亲和继父一起生活。
2015年3月初,小米13岁,母亲因病去世。谁知,母亲去世后不到半个月,继父竟然就将魔爪伸向了小米。
继父利用抚养关系多次对小米进行性侵,时间长达半年之久。
终于有一天,小米忍无可忍,将这件事偷偷地告诉了老师。老师联系了小米的家人,家人才报了警。
办理这起援助案件的过程中,我对小米的继父是十分气愤的,他犯下了如此恶劣的犯罪行径,却没有一点知错悔改的意思。
我对小米的父亲,也感到生气。这10年间,小米的父亲另外组建了家庭,对小米不管不问,父女间关系十分淡薄。小米在告诉老师这件事情时,提供的是一个亲戚的联系方式,而不是自己生父的。
事情发生后,小米的父亲也十分后悔,他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小米的抚养权。这样,小米就不用自己当原告,不需再次回忆曾经的遭遇,避免再次受到伤害。
虽然生气,但为了小米的长远考虑,我还是竭尽所能帮助他们父女缓和关系。把了解到的小米兴趣爱好等信息,告诉了她父亲,希望他能借此与女儿重新培养感情。令人欣慰的是,他们父女之间关系确实有所缓和。
这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虽然小米的继父极有可能被判刑10年以上,但小米心里始终有阴影,生怕继父出狱后报复。所以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努力说服小米的继父自愿解除与小米的权利义务关系,使抚养权变更案最后得以以和解的方式结束。
“侵害者竟是好心邻居,私了竟是家人第一选择”
讲述者:浙江钟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娴
这是一起典型的熟人作案的儿童性侵案。
小云(化名)是一名留守儿童,父母离异。由于父亲外出打工,她平时和奶奶一起生活。与小云同村的一名中年男子,与妻子离异多年,孩子已经成年,与小云一家比较熟络。
平日里,家里有好吃的,他会叫小云去吃,偶尔也会给她零花钱。有时候,他还会主动帮小云家干些农活。
有一天,他将小云叫到家里,引诱她发生了性关系。那一年,小云还不满14周岁。
此后,在近一年时间里,他先后性侵小云20多次。直到小云怀孕近7个月,小云的奶奶才看出了异常。
然而,小云家人发现实情后的第一选择,竟是私了。因为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家人才选择了报警。后来,小云去医院做了引产手术。
我了解到,小云平时都和奶奶在一张床上睡。可是,小云的家人竟然过了那么久,才察觉到小云身体上的变化。如果家人能够早一点发现,早一点报案,将会减轻小云受到的身心伤害。
这是一起值得我们反思的案件。留守儿童是儿童性侵案的高危受害人群之一,然而,社会各界,包括孩子家人在内,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和关注,却非常不够,致使类似的案件屡屡发生。
实际发生的儿童性侵案,比我们接触到的多得多
在天真烂漫的年纪,这些孩子就遭受了连成年人都无法承受的伤害。更令人发指的是,很多时候,施暴方就是孩子们最亲近、最信任的亲人、朋友、邻里。
这究竟是怎样一种恐惧与绝望,我们不敢去想像,也不忍心去想像,可我们更不应该选择漠视甚至回避。因为只有直面问题,才能预防和杜绝这一现象。
“儿童性侵对儿童本人、家庭、乃至整个社会造成的伤害,都是十分巨大和深远的,需要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林鉴永介绍说,儿童性侵案具有特殊性,一方面不容易被发现,另一方面即使发现了,很多家庭会选择私下调解,进入司法程序的往往只是其中很小一部分,因此,实际发生的儿童性侵案件,可能比我们所接触到的,要多得多。
然而,大量惨痛的事实早已证明,向儿童性侵作妥协与私了,只会成为一种纵容,让犯罪者更加肆无忌惮,让更多的孩子暴露在威胁与伤害中。
因此,防范儿童性侵事件的发生,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需要政府部门的有力保护,也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作为;需要家人亲朋的无微守护,也需要学校家庭的教育关爱。
“只有人人都重视起来,行动起来,才能切实保护好孩子们。”林鉴永表示,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已近20年,妇女儿童一直是重点援助对象。台州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已经通过组建专业化律师团队、强化部门联动等措施,积极为儿童性侵案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全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凡是为未成年人维护权益申请法律援助的,我们都将先介入、再审批,只需凭一张身份证或户口本就可以提出申请。”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服务电话为0576—81812348。
儿童性侵案的这些事实你应该知道
“女童保护”是一个致力于保护儿童远离性侵害的专项基金,它于2017年发布的防性侵手册,揭露了一些让人触目惊心的事实。
1.2013年至2016年4年间,全国法院审结的猥亵儿童案件就有10872起,平均每天审结的猥亵儿童案件超过7起。
2.儿童性侵案,正呈现低龄化趋势。据“女童保护”统计,2016年公开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例中,7至14岁受害者居多,最小的受害者不足2岁。
3.不仅女童,男童也会成为儿童性侵的受害者。
4.儿童性侵案中,大部分是熟人作案。2016年公开报道案例中,近7成为熟人作案,包括家庭成员、亲戚、父母的朋友、邻里等。
5.“女童保护”认为,生活中,儿童遭遇性侵的几率并不比碰到交通事故低,所以对儿童进行防性侵教育与交通安全教育同样重要。
行动起来,这样的悲剧不能再发生了!我们每一个成年人都有责任,去守护孩子,守护我们共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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