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您当前的位置 : 您当前的位置 :台州频道 > 新闻 > 民生 正文
注意!老板的这一任性行为,换来五日拘留
2016年08月05日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 叶卫兵 周 琳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8月5日讯(通讯员 叶卫兵 周 琳) 日前,温岭城东街道一店主嫌门口的公路护栏阻碍了自己的生意,于是,私自将护栏拆除,结果被拘留五日。

  针对新璇线温岭城东街道横湖桥至新开河路段路况复杂,两侧二手车交易车辆乱停乱放、行人横穿马路等交通安全隐患较多的现状,今年上半年,温岭市交警大队在城东街道的配合下,联合公路等部门走村入户,对道路沿线的群众、店主等进行大力宣传后,专门对横湖桥至新开河路段安装了公路隔离护栏。除了在一些主要路口开口外,其他一律进行封闭,这一措施的实施大大改善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有效地杜绝了交通安全隐患。

  好景不长,某些商家认为安装隔离护栏虽然隔离了交通安全的隐患点,但是,对自己的进出不方便了,也影响了自己的生意。

  7月18日下午,位于三星大道787号的万达四轮定位修理店的陈某,因客户前来做四轮定位,由于旁边缺口过小导致车子无法进入,于是,一气之下私自拆掉了位于他店前面的道路隔离护栏,并且一直没有安装回去。对于陈某的做法,周边的群众反响很大。

  接到举报后,温岭交警大队将此事上报温岭市公安局,并交由城东派出所调查。在调查中,陈某也承认由于对自己生意的影响,未曾想把护栏安装回去。

  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温岭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损毁公共财物,决定给予陈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破坏公物的行为看似小事,但后果却不容小觑,不仅会受到人们的谴责,还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此,交警呼吁广大市民要从自身做起,像爱护自家东西一样对待公共设施,同时对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大力举报,这样公共设施才能更好的服务于民。

  台州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

原标题: 注意!老板的这一任性行为,换来五日拘留

标签: 护栏 温岭 交通 安全 城东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分享到: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新闻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