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台州清风网发布了一则查处不正之风的案件。
“以为不犯经济错误,不乱花公家钱就不会犯错。万万没想到,就因为出去唱个歌栽了这么大个跟斗,党纪处分不说,连支部书记都当不成!”提到自己受处分的事情,路桥区金清镇金星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某,悔的一脸铁青。
事情还得从一段视频说起。
2016年1月12日一早,金清镇纪委书记林通的手机里有人发来了视频,视频里一名年纪约摸60上下的男子在类似KTV的包厢里喝酒并和一名女子有不雅动作。从视频上看,这名男子跟金星村的支部书记张某很像。“马上找张某来做笔录!”
经查,2016年1月11日晚,张某因作为本村村民买房中间人,在写好购买房屋契约后,受其邀请到当地一家排档同其亲戚、邻居等一起吃饭喝酒。酒足饭饱后,同一起吃饭的梁某和其朋友共5人到一家娱乐场所唱歌,并叫来了陪唱小姐,合计总消费3000元左右,费用由他人支付。
“太糊涂了,新条例刚颁布实施,你就不顾党员形象参加明令禁止的高消费陪侍性活动,你的行为构成违反新条规的生活纪律,组织上将要对你进行追责!”听完张某的述供,纪委书记林通既惋惜又愤怒。
金清镇纪委认为,张某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接受异性陪侍性服务,生活腐化、贪图享乐,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张某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1月13日,金清镇党委研究决定,免去张某金清镇金星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执纪者说:当前我们党面临形势复杂的各种危险和考验,这种情况下党员干部就越要带头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越要反对贪图享乐、骄奢淫逸的思想。
原标题: 这事花自己钱也不行!路桥一村干部找陪唱小姐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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