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6年04月19日
来源:
台州日报
眼下,正值春耕备耕时节。记者从台州市农业局了解到,为提高农业全产业链机械化、设施化水平,今年我市对农民购买农机继续实施补贴政策,但对购机品种等进行了调整优化。补贴对象和补贴程序保持不变。
据了解,今年农机补贴范围上,取消了适用性不强的翻转犁、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等五个品目,适应秸秆综合利用和节水灌溉需要,新增热风炉(燃料为生物质成型颗粒)、离心泵等两个品目,调整后的补贴范围共有11大类、34个小类,81个品目。
补贴额度上,适当调低果蔬烘干机、微灌设备、灌溉首部、链条式送料机等产品的中央补贴额,将实行省级累加补贴的水稻插秧机、谷物烘干机的补贴比例从60%调低到40%和50%,着力减少农户购机盲目性,提高补贴机具使用效率。同时,突出优质优补,对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精量穴直播机、风送式喷雾机等品目,根据配置设定不同补贴额度。
原标题: 台州市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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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 补贴 品目 补贴额 了解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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