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台州交警对电动车六类违法行为开始罚款!
2016年03月27日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4月1日开始,电动车六类违法行为将进行10元——50元不等的罚款啦!

连日来,椒江、临海交警集中开展电动车文明行车、规范行车、安全行车宣传和文明劝导,切实提高电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

近年来,一些电动车驾驶员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非常突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
2015年度,椒江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30起,受伤36人,死亡4人;临海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87起,受伤117人。

为有效遏制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高发势头,从3月下旬开始,交警将针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4月底结束。
此次重点整治对象为:
1、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通行;
2、电动车加装遮阳伞;
3、电动车闯红灯;
4、电动车不按规定载人;
5、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
6、三轮电动车违反禁令标志。
温馨提醒
下阶段,台州交警将实行“无缝隙”管理,严查电瓶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将持续到4月底。希望广大电瓶车驾驶人上路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争做文明有礼的台州人。

原标题: 4月起,台州交警对电动车六类违法行为开始罚款!
标签:
电动车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徐子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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