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上契税减半,两年以上二手房出售免征营业税
作为与房产交易息息相关的财产税,房屋买卖中涉及的契税和营业税一直以来都受到老百姓的关注。上周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记者从台州市地方税务局了解到,按照通知,此次政策调整从昨日起执行,以后市民申报缴纳契税,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该《通知》的发布意味着,台州市民购买首套面积为144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契税税率将由以往的3%减至1.5%;而个人销售购买2年及2年以上住房的,不再区分是否为普通住房,都享受免征营业税政策。
新政不再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房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处处长邱奇友介绍,在政策调整之前,市民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5%,如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3%。
根据《通知》,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这次政策调整后,在契税征收上,不再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房,市民只须按照90平方米以上和以下的界定来缴纳契税,而对于购买房屋面积达到144平方米以上的购房者来说,契税税率从原先的3%降到1.5%,是一个利好。”邱奇友告诉记者。
另外,此次政策调整还引入了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概念。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以90平方米作为面积的界定,将税率分为1%和2%两档,与原来3%税率相比,也有所降低。
根据《通知》,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以一套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且总价为80万元的套房为例,市民若购买该套房作为家庭的第二套住房,按照以往3%的契税标准,购房者需为这套房子缴纳2.4万元的契税,而按照新执行的1%契税标准,购房者只需缴纳8000元的契税,可以节省1.6万元的税金。
两年以上二手房出售免征营业税
根据《通知》,营业税方面,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邱奇友告诉记者,在通知发布之前,营业税仍按照普通和非普通住房区别征收: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对于要出售二手房的市民而言,个人销售购买2年及2年以上住房的,不再区分是否为普通住房,都享受免征营业税政策。”邱奇友称,此次政策调整适当加大了个人购买住房税收优惠力度,体现了对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
纳税人如何申请和享受新政
不过,也有市民心存疑惑,新政自今年2月22日起执行,那么2月22日之前已完成购房合同备案的购房者能否享受优惠?
对此,邱奇友表示,这个《通知》自今年2月22日起执行,并不是说在2月22日及以后进行合同备案,而是指2月22日及以后申报纳税时,符合《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
另外,针对如何申请和享受新政,台州各地的纳税人需要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可以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原标题: 契税营业税昨“双降”市民买房又省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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