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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公安机关部署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2016年01月29日 来源: 台州日报 余顺广

  1月28日,台州市公安局召开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会议指出,我市公安机关将重拳出击,严格执法,重处和重罚违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据介绍,1月18日,市政府重新修订了《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将市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从去年的15天缩短为5天,即“除夕、除夕前一天、大年初一、初八、正月十五”。为做好即将到来的春节期间禁放工作,全市公安机关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宣传禁放规定和安全常识,做到进机关、进企业、进酒店、进村居、进家庭、进花店婚丧用品店,引导广大群众在限定的时间和区域内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并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给予一定经济奖励,激励其参与烟花爆竹监督管理的积极性。

  各地公安机关在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中严格实行“四个一律”:对事前已告知但仍执意违规燃放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对违规燃放行为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公务员违规燃放的一律抄告纪委监察部门;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合同工违规燃放的一律抄告所属单位。据悉,去年,全市共行政拘留违规燃放人员38人。今年1月1日以来,已行政拘留违法燃放烟花爆竹9人、非法运输1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5050箱。

原标题: 我市公安机关部署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标签: 公安 机关 烟花 烟花爆竹 爆竹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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