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一男子撬盗外地私家车车牌后,留下写着银行卡号和手机号码的小纸条,向车主索要钱款。近日,玉环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男子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2015年7月28日一大早,住在玉环清港的蒋先生发现自己停放在路边的轿车车牌被人盗走了。“我准备出门,突然发现我轿车的车牌竟然不见了,上面有明显被撬过的痕迹,雨刮器上还有一张小纸条,上面留了一个手机号码和银行卡号。”没了车牌,还是外地牌照,补办手续较为麻烦,蒋先生只好认栽。在将110元钱打入对方的银行账户后,对方告诉了他车牌所藏的位置。按照对方的提示,蒋先生找回了自己的车牌。
接着七天内,王某窜至玉环县清港镇下湫村、双郏塘村、迎宾路、宝山路等地,多次窃取外地车牌共22副,并在汽车雨刮器或挡风玻璃上留下写有其银行卡号和手机号码的纸条,向车主索要几十元至数百元不等的人民币。王某以此收到车主汇入其银行卡内的钱共1030元。
2015年8月3日,王某在玉环县清港镇其暂住处被抓获。经查,王某42岁,来自黑龙江省,因手头没钱用,就打起了撬车牌的主意。王某在辨认现场过程中找出藏匿的10副车牌,已发还给被害人。
法官提醒,车牌盗窃者一般会将车牌藏于案发地点附近,例如墙角、隔离带、石板下等地方,若遇上车牌被盗,车主们找找,说不定就能找到。
原标题: 撬盗车牌索钱不出一周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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